关于做好2026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6〕17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晋教发函〔2026〕114号)及我校2026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布置会要求,做好我校本次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单位
组织部、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安全保卫部、教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招生与就业工作部、基本建设部、后勤管理部、离退休工作部、国有资产管理部、科学技术研究院、人才工作办公室、校团委、图书馆、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填报要求
1.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项数据必须真实、客观、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误报,按照任务分解表,准确、按时完成数据填报工作。
2.所有数据均要做到数出有源、数出有据,同时须报送相应电子版台账或行政记录。
3.若填报数据与上年同比增减幅度超过20%,须提交书面变动说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随同佐证材料一并报送。
三、填报时间及报送材料
1.空表可在附件中下载,填报数据前请认真研读指标解释,每一项指标须严格按照指标解释要求,统一口径填报。
2.截止日期:2026年10月23日。
3.纸质版表格和情况说明须经单位负责人确认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表格、台账或行政记录电子稿存储至光盘,一并报送至德怀楼714室,联系电话:3921479。
发展改革部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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