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自主评审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决定启动2026年我校自主评审系列的职称评审工作。现将各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晋升教师、研究和实验系列全层级、工程系列中级职称
(1)在我校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且符合申报条件的晋升、转评等人员;
(2)调入或军队转业安置(自主择业)到我校专技岗位工作、具有专技职称需进行职称认定的人员。
2、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
我校工程技术领域在编在岗的高技能人才(技师),满足评审条件的,可申报工程师职称。
二、评审条件
1、教师、研究和实验系列全层级、工程系列中级的评审条件
《中北大学职称评审管理办法(2026版)》(校人﹝2026﹞22 号文件),见附件1。涉及年龄的时间明确如下:
5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5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
《山西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见附件2。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 10月8日—10月14日: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到所属单位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承诺书、申报表、支撑材料等申报材料。报名结束后,各单位按照《中北大学2026年职称评审报名花名表》,截止10月14日在单位网站公示报名名单,并及时上报人力资源部,纸质稿(签字加盖公章)送至指定地点,电子稿发送到指定邮箱。未经公示者不得参加2026年职称评审。
其中,党政管理人员申报职称,报名要求具体如下:
(1)申报辅导员类:到辅导员所属学院报名。
(2)申报思政类:到马克思主义学院报名。
(3)申报高等教育管理类:到所在单位报名。
(4)申报教师系列、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实验系列和工程系列:到申报学科所属学院报名。
2、10月15日—10月16日:单位推荐和申报材料公示
(1)单位推荐
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申报人员(指在本单位报名的人员)的师德师风、学历、任职年限、年度考核、聘任时间、学生工作经历、教学考察成绩等进行形式审查,并对申报人的师德师风、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进行综合评议,在《中北大学2026年自主评审职称申报表》中“单位推荐意见”栏内填写具体的推荐意见,并在单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其中,申报专职辅导员类、思政类和高等教育管理类,须首先对其身份或工作年限等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各用人单位再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推荐。申报专职辅导员类,由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对其专职辅导员身份、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年限进行认定;申报思政类,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对其思政类教师身份进行认定;申报高等教育管理类,由人力资源部对其高等教育管理人员身份进行认定。以上认定通过后,均须在《中北大学2026年自主评审职称申报表》上表头“申报类型”处盖章。
(2)申报材料公示
按照“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申报人员进行申报资格自查,各单位于10月16日18时前将自查合格人员的《中北大学2026年自主评审职称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在右侧用本单位公章加盖骑缝章)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材料报送
10月16日18时前,将《中北大学2026年职称评审申报资格公示花名表》和《中北大学2026年申报晋升高级职称主持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情况汇总》的纸质稿(签字加盖公章)、《中北大学2026年自主评审职称申报表》(一份纸质稿),送至指定地点,电子稿发送到指定邮箱。
限次申报以公示花名表为计次依据。公示及评审期间,对参评人申报材料和申报资格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报人力资源部。教学科研成果无法认定时,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认定为准。
(4)评审费缴纳
按照晋价行字﹝2005﹞44 号文件规定,高级职称答辩费300元/人、评审费 300 元/人,中级职称评审费 200 元/人,请各单位统一收取后,与申报材料一并上交人力资源部。
3、10月23日-10月26日:学院评议组推荐评审
(1)推荐评审及公示
按照职称文件中学院评议组构成和职责以及评审程序的要求,各学院评议组对本单位申报教学科研型副高级职称及以下人员按照学校核定的指标进行评审,对本单位申报教学科研型正高级职称人员进行推荐,于10月26日18时前对评审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2)材料报送
公示后,及时将本评议组评审办法及评审程序、评议组评委(组长、副组长、成员)名单及产生办法、推荐人员名单、不推荐人员名单等电子稿(加盖公章后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以“XX学院推荐评审结果”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
4、学校评议组、校高评委会评审时间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上述涉及的表格见附件3。
四、申报材料说明
1、支撑材料要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申报教师系列提供),现任职务聘文(新入职博士提供中北大学入职协议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发明专利证书原件、专利转让合同原件及学校财务进账单等。纵向科研(教研)项目的证明材料包括项目任务书、合同书、立项通知、批复文件、排名、结题报告、进账单等,横向项目需提供合同原件、排名、进账单等。涉密材料,必须进行脱密处理后,方可提交。
2、论文、著作、教材原件,以及检索验证材料要求。
(1)自然科学类论文重合率不得超过10%、哲学社会科学类论文(包含教研论文)重合率不得超过15%。请在每个刊物的扉页前夹贴《论文查重检测结果报告单》原件,本人自留复印件。
(2)凡作为评审条件的中文论文需提供刊物的“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检索页和论文的cnki检索页;
核心论文需提供论文发表时间段的核心期刊收录检索页;
入选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的入选期刊的收录页;
CCF会议论文的收录证明;
被SCI、SSCI、EI(JA)、A&HCI收录的论文需提供最新的检索收录证明,其中SCI论文检索报告中需包含论文正式出版发表时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JCR期刊大类分区报告,SSCI论文还需附论文正式出版发表时JCR期刊大类分区报告(例如,2023年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JCR期刊分区发布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文章正式出版时间为2023年9月,则应该提供2022年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JCR期刊分区检索)。
(3)凡作为评审条件的著作需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的ISBN检索页。
上述检索页、收录页等支撑材料,须附在论文、著作、教材等原刊目录页前。
3、转评及职称认定人员按转评、职称认定要求准备提交相关材料。
4、申报人员将个人申报材料按顺序规整放入个人材料袋中,材料袋要求有封口,材料袋外侧牢固粘贴标签,标签上注明单位、姓名、现聘职称、申报职称、申报类型、申报学科、晋升方式。
5、2026年自主评审系列有效业绩成果的计算时间
业绩成果,指教学任务、科研和教研成果等。
(1)起始时间:从申报人晋升现职称时评审材料的截止时间算起。
(2)截止时间:2026年6月30日
(3)各项业绩成果的认定标准,具体见附件1。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职称评审工作,及时安排部署,认真审核把关,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要求,组织开展2026年度职称评审及相关工作,做到程序规范、纪律严明、结果公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栋 赵静静 王锡婷
联系电话:3924992
电子邮箱:rcfzk@nuc.edu.cn
报送地址:人力资源部职称工资办公室(德怀楼503室)
附件:
1、中北大学职称评审管理办法(2026版)(校人〔2026〕22号)
2、山西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3、相关表格
人力资源部
2026年10月8日
- 附件【附件1:中北大学职称评审管理办法(2026版)(校人〔2026〕22号).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职称相关表格.rar】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山西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doc】已下载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