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第一批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人才服务工作,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第一批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在岗教师符合以下任一情况者,均在本次认定范围内:
1.符合《山西省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5版)》条件,尚未认定的教师;
2.已获认定,现符合《山西省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5版)》更高一级认定条件的教师。
(注:入选2025年度“三晋英才计划”的教师无需申报将直接予以认定。)
二、认定程序
1.个人填报:符合认定要求的教师填写《山西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信息汇总表》,并附上主要证明材料,报所在学院。
2.学院审核与报送: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填写本单位《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信息汇总表》,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
三、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6年3月25日18:00前,统一将纸质版申请表(每人一份)、汇总表(每学院一份)、相关证明材料(仅限符合《山西省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5版)》要求的证明材料)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德怀楼202),同时将相应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rcb@nuc.edu.cn。
附件1:《山西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
附件2:《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信息汇总表》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6年3月11日
- 附件【附件2:高层次人才认定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山西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doc】已下载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