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项目实施节点安排的通知
作者:王博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4日浏览:
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财务部《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时间要求,结合采购项目实施周期,为确保本年度采购项目支付工作顺利进行,现就采购项目的实施节点通知如下:
一、针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采目录以内或集采目录以外5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及6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目前还尚未提交政府采购意向的项目,由于时间原因,现不再接受采购意向报送。
二、针对已提交采购意向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使用非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项目,和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集采目录以外5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及6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的非政府采购项目,须按照如下时间节点提交采购需求申报:
1、拟采用公开招标的项目,现不再接受采购需求申报;
2、拟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项目,提交时间不得晚于11月20日24时;
3、拟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项目,提交时间不得晚于11月25日24时;
4、拟采用框架协议采购的项目,提交时间不得晚于12月1日24时。
咨询电话:3922362(国有资产管理部采购管理科)。
国有资产管理部
2025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