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提高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促进资源开放共享,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属学校固定资产、单台(套)原值在20万元(含)以上用于科研的仪器设备(以下简称“大型仪器设备”),均须纳入学校大型仪器共享系统统一管理,面向校内外开放共享。
1、针对各单位现有的符合条件但尚未加入共享系统的大型仪器设备,需组织填写《全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信息统计表》,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jzz0405@163.com。如确因特殊原因所属设备不能加入共享系统统一管理,需填写《大型仪器不参与共享情况说明》,并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报送至科学楼C座西402室分析测试与仪器共享中心。
2、针对新购置的大型仪器设备,须在验收合格后按照上述要求办理有关手续方可进行资产入账和财务报销。
联系人:贾老师联系电话:15235177607
附件:
1.全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信息统计表
2.大型仪器不参与共享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管理部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