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提高师生的实验室安全知识水平,培养良好的安全防护意识,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人员与考试内容
(一)人员范围
进入实验室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所有教师和学生。
(二)考试内容
1、本科生通识类试卷:主要内容涵盖实验室安全法律、法规及基础常识、个人防护、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室行为规范、应急处理。对象为一、二年级本科生。本科生在校期间须完成2次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
2、本科生专业类试卷:主要内容涵盖仪器设备操作与安全、理工类实验室的专项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实验室急救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置。考核对象为三、四年级本科生。
3、研究生专业类试卷:主要内容涵盖实验室安全法律、法规及基础常识、个人防护、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室行为规范、仪器设备操作与安全、理工类实验室的专项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实验室急救与事故应急处置。考核对象为研究生。
4、教师试卷:主要内容涵盖实验室安全法律、法规及基础常识、个人防护、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室行为规范、仪器设备操作与安全、理工类实验室的专项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实验室急救与事故应急处置。考核对象教师。
二、考试组织
由各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验方向确定人员范围,在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题库中选择考试内容或自建题库,建立考试任务,考试人员通过管理系统自行考试,考试时长理工类45分钟、其他类30分钟。
满分100分,80分为合格。在2024年学校实验室安全知识竞赛中取得80分及以上成绩的学生自动获得合格证,可免考一次。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负责确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具体内容,严格按照教育部实验室分级管理要求中的学习时长,组织师生进行线下集中学习或线上自主学习;认真组织考试;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承诺书;将考试结果列入安全准入工作档案;严禁未取得合格证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2、对于未通过准入考试却擅自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和教师,将对相关学生、任课教师、实验室负责人以及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3、各单位需在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考试组织工作。
联系电话:0351-3053510
联系人:张仙敏闫霞
国有资产管理部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