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根据《中北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党教师(2020)3号)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开展2024/2025学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师德考核
(一)考核范围
学校在岗全体教师,包括教学、教辅、机关部门从事教育教学人员或管理工作干部(含人事代理和临时工)。
(二)考核内容
以《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基本标准,重点对照《中北大学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党教师(2020)4号)中列出的师德失范行为清单进行考核。
(三)考核等次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15%.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1.6月3日前,各单位到德怀楼422室按本单位教职工人数领取《山西省高校教师师德档案》,并分发给每位教职工。
2.教职工领取《山西省高校教师师德档案》,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师德承诺书、学年度个人师德总结、学年度个人事项报告、学年度师德方面所获奖励,并签名。
3.教职工所在单位核实教职工填写的师德考核记录,填写被举报及违反师德情况,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教职工所在单位提出考核建议等次,填写《中北大学2024/2025学年度师德考核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汇总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5.教职工本人签名确认。
6.各单位统一交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核结果。
7.审核通过后,各单位领回《山西省高校教师师德档案》,专人保管,集中留存。
(五)师德档案的管理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师德档案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师德档案建立工作,确保应“应建尽建、一人一档、不漏一人”。
2.教职工如拒绝填写《山西省高校教师师德档案》,所在单位代填个人信息,并填写被举报及违反师德情况考核建议等次定为“不合格”,不合格原因填写“本人拒绝填报本表”。
3.对上一学年内工作单位变动人员,由现工作单位征询原工作单位后,给出考核等次建议。
二、材料报送
各单位6月16日前完成师德考核,将《山西省高校教师师德档案》和《中北大学2024/2025学年度师德考核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命名要求:XX单位师德考核汇总表)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德怀楼422室)。
邮箱:jsgzb@nuc.edu.cn
联系电话:3923818
附件:《中北大学2024/2025学年度师德考核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