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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年05月29日 11:37    作者:赵元    点击率:[] 次

全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根据《中北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党教师(2020)3号)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开展2024/2025学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师德考核

(一)考核范围

学校在岗全体教师,包括教学、教辅、机关部门从事教育教学人员或管理工作干部(含人事代理和临时工)。

(二)考核内容

以《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基本标准,重点对照《中北大学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党教师(2020)4号)中列出的师德失范行为清单进行考核。

(三)考核等次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15%.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1.6月3日前,各单位到德怀楼422室按本单位教职工人数领取《山西省高校教师师德档案》,并分发给每位教职工。

2.教职工领取《山西省高校教师师德档案》,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师德承诺书、学年度个人师德总结、学年度个人事项报告、学年度师德方面所获奖励,并签名。

3.教职工所在单位核实教职工填写的师德考核记录,填写被举报及违反师德情况,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教职工所在单位提出考核建议等次,填写《中北大学2024/2025学年度师德考核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汇总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5.教职工本人签名确认。

6.各单位统一交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核结果。

7.审核通过后,各单位领回《山西省高校教师师德档案》,专人保管,集中留存。

(五)师德档案的管理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师德档案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师德档案建立工作,确保应“应建尽建、一人一档、不漏一人”。

2.教职工如拒绝填写《山西省高校教师师德档案》,所在单位代填个人信息,并填写被举报及违反师德情况考核建议等次定为“不合格”,不合格原因填写“本人拒绝填报本表”。

3.对上一学年内工作单位变动人员,由现工作单位征询原工作单位后,给出考核等次建议。

二、材料报送

各单位6月16日前完成师德考核,将《山西省高校教师师德档案》和《中北大学2024/2025学年度师德考核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命名要求:XX单位师德考核汇总表)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德怀楼422室)。

邮箱:jsgzb@nuc.edu.cn

联系电话:3923818

附件:《中北大学2024/2025学年度师德考核汇总表》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5年度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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