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的全周期管理,根据《中北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校学[2017]12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公布中北大学第二批“三全育人”特色品牌培育创建项目的通知》(党发〔2023〕33号)的工作安排,现决定中北大学第二批“三全育人”特色品牌培育创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中北大学第二批“三全育人”特色品牌培育创建项目立项项目(立项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要求
1.项目按照计划完成培育建设任务,需形成可观、可行、可评判的育人成效和成果。项目成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一个可行的育人模式、一套可复制的典型经验(或实施方案)、一个育人实践案例、一篇上水平的理论文章。其中:特色项目结项验收至少包括上述三个方面成果;特色阵地、特色团队、特色品牌结项验收至少包括上述两个方面成果。
2.项目结项验收等级分为优秀、修改后结项和不合格三类,修改后结项项目需进一步凝练成果后再次报送评审。项目结项不合格的,未能按期、按质量完成建设目标的,将予以撤项并追回支持经费。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等国家级媒体发表项目阶段性成果1篇以上的,或在《山西日报》发表项目阶段性成果2篇以上的,免于验收直接按照优秀结项。
3.中北大学第二批“三全育人”特色品牌培育创建项目须按时完成结项,不接受延期申请。
二、报送材料要求
1.《中北大学第二批“三全育人”特色品牌培育创建项目结题报告书》一份。(正反面打印)
2.项目详实研究报告一份。
3.结题支撑材料一份。
三.结题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填写《中北大学第二批“三全育人”特色品牌培育创建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连同课题支撑材料一起提交至学生工作部210室,同时电子稿发送至20060342@nuc.edu.cn。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0日。联系人:毋登辉,联系电话:0351-3922041。
2.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对结题报告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学生工作部将颁发结题证书。对违反法律法规、有剽窃行为和弄虚作假者以及验收不合格者,将撤销其立项课题,追回课题经费。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