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2024年10月14日—11月6日,学校接受了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组通过线上和入校评估,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开展了全面诊断,专家组充分肯定了学校推进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的多项举措及成效,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前半篇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为全面总结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经验,表彰评估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动员全校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补齐短板,明确任务,全力抓好评估问题的整改工作,以更加扎实的工作巩固评建成果,全面提升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经研究,现开展中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与表彰活动。现将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及名额
先进集体,其中职能部门10个,学院10个;
先进个人(含人事代理、临聘人员),职能部门可推荐1人,教学单位可推荐2人。
二、评选条件
评选坚持业绩与成效导向,坚持公正公平公开。
(一)先进集体
1.参与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
2.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组织机构完善,按照学校统一部署,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各项评估工作,工作总结及时,资料保存完整;
3.在审核评估工作中组织有力,扎实落实学校评估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评建相关工作任务,作出突出贡献。审核评估工作牵头单位予以优先考虑;
4.集体凝聚力强,在审核评估工作中单位成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强,主动作为,不讲条件,不计得失,恪尽职守,具有奉献精神,评估工作安排扎实、细致,顾大局、重协作;
5.审核评估期间积极配合专家组,高质量完成专家访谈、材料调阅、实地考察走访、听课看课等审核评估各项任务;工作扎实成效显著,专家反馈效果好,满意度高;未出现明显的失误或延误,未给学校造成负面影响。
(二)先进个人
1.所属单位参与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
2.高度重视审核评估工作,主人翁意识强,勇挑重担,全身心投入,作出表率作用,在评估工作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3.在审核评估工作中服从组织安排,爱岗敬业、认真负责;与同事密切合作,团结奋斗,任劳任怨,担当作为完成工作质量好、效率高;
4.在审核评估工作中,承担学校或本工作组、学院评估工作,任务较重、工作量大、表现突出,且受到好评;
5.2024-2025学年出现教学事故、师德师风问题的个人,不能申报先进个人。
三、评选办法
(一)先进集体评选
由各单位自主申报,并填写《中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报学校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由学校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评选条件进行评选。
(二)先进个人评选
由各单位依据评选条件按照指标数量择优推荐,被推荐人填写《中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中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3),由推荐单位统一报学校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学校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最终确定拟表彰名单。
审核评估领导小组将初步确定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并对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全校教职工意见,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发文公布。
四、推荐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推荐,如本单位没有符合条件者可不推荐。
(二)学校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抽调的相关人员直接参加评选,不占单位评选名额。
(三)请各单位将先进集体申请表、先进个人推荐表纸质版(双面打印)和电子版各1份,于3月17日前交至学校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办公室(德怀楼1层教务部)。
联系人:殷勍
联系方式:0351-3925041;邮箱:shpg@n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