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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第一批引进人才来晋工作奖励经费的通知

时间:2024年05月15日 08:52    作者:刘文娟    点击率:[] 次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奖励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晋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晋财教〔2020〕96号,见附件1)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晋财教〔2020〕96号文件要求,2023年第二批来晋奖励经费申报截止后至目前引进的人员。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左上角铅笔写上工号

(1)《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

在写出生年月、毕业时间等时,务必按照“1993.01”格式来填写本表格式请勿调整红色字体删掉后填写相应金额。

②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处盖学校红章,用印申请表已放置校办,请严格按照下列时间安排去校办盖章。

5月16日上午:机电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

5月16日下午: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仪器与电子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数学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体育学院、艺术学院

5月17日上午:软件学院、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5月17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航空宇航学院、半导体与物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其他单位

(2)附件材料:身份证、博士毕业证、博士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仅留学人员提供)、《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等的复印件、博后还需提交博士后证书(以上材料均复印于原件,非照片打印等)。

(3)有在晋工作经历、在晋社保缴纳等特殊情况人员,须另附申请报告和原单位出具的证明。

个人申请报告内容包含:①在晋工作合同起止日期、实际工作起止日期和读博或博后起止日期;②在晋工作单位是否有编制,属于哪种编制;③在职期间是否领取过来晋补贴;④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入站期间,原工作单位是否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⑤离职后是否返还工资、社保或赔偿违约金等;⑥本人承诺报告内容属实,如有不符,承担相关责任;⑦报告须本人签字。

原单位证明内容包含:①对个人申请报告的内容进行证明;②证明须加盖原单位公章。

2.电子版材料(文件夹以工号+姓名命名)

(1)《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表》excel版(见附件2),以“工号+姓名+申请表”命名;

(2)《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excel版(见附件3),以“工号+姓名+汇总表”命名;

(3)扫描PDF版:按照《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表》(盖学校章后扫描PDF版)、身份证、博士毕业证、博士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博士后证书、《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个人申请报告及原单位证明(仅有在晋工作经历或缴纳社保人员提供),依序扫描到一个PDF文件里,并以“工号+姓名”命名。

(二)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纸质材料于2024年5月22日、23日两天集中报送至德怀楼511室人事工作办公室(三)。电子材料于报送纸质材料同时,现场拷贝。

为方便沟通,请申请补贴的老师扫码入群。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伟伟赵静静西热阿依.吐孙

联系电话:3922045

人力资源部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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