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商请推荐山西省第三批科技博士服务团成员的函》(晋组函字〔2023〕14号)文件精神,山西省委组织部将选派第三批科技博士服务团到基层和科研生产一线挂职服务,现开展我校山西省第三批科技博士服务团成员的推荐工作,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需求岗位
山西省第三批科技博士服务团拟派入单位及人选需求详见附件1,具体岗位由组织根据实际统筹安排,确保专业对口、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二、人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作风扎实,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科技、金融、医疗卫生、农业农村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从业经历,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一定行政管理经验。其中,挂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还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挂任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应具备一定的行政管理经验;
4.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急需紧缺及医疗卫生领域人才,可根据实际适当放宽条件。
三、其他事项
1.每人可选报不超过3个挂职单位(其中,省直和太原市的机关事业单位只可选报1个),并明确是否服从调剂。
2.科技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锻炼期间,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接收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引进政策。到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挂职锻炼的,可以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3.科技博士服务团成员住宿参照山西省异地交流任职干部政策,由用人单位解决,面积不低于同职级异地交流任职干部住房标准,优先入住接收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公寓。
4.科技博士服务团成员纳入接收单位党委(党组)或市(县)级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名单,享受国情研修、休假疗养、医疗保健等待遇。
5.科技博士服务团成员2024年1月到岗,一般全职工作1年,根据需要可以延期,最长不超过3年。
四、推荐方式
1.本次我校推荐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单位审核的方式进行,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人员的遴选推荐工作,组织拟推荐人员填写《山西省第三批科技博士服务团报名表》(附件2)。
2.各单位要严把资格条件,于2023年11月1日18:00前,将《报名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连同推荐人选的学历、职称、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交组织部(德怀楼521),《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zzb@nuc.edu.cn。
联系人:李建国联系电话:13835164927
组织部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