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年“五一”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04月27日 12:20    作者:张建锋    点击率:[] 次

全校各单位:

“五一”假期将至,为切实做好假期期间的安全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高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晋教安稳﹝20231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深刻吸取近期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省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晋教安稳函〔202314号)部署,现将“五一”期间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压紧压实安全防范责任

“五一”期间师生外出活动增多、人员流动性大,是安全防控的敏感时期,各单位要结合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各单位党政责任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周密部署安排,真正把安全防范的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一线,落实到具体的岗位和人员。要对安全风险隐患再研判、再检查、再整治,确保防控措施科学有效、执行有力,校园秩序持续安全稳定。

二、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假期前,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主题班会、专门会议,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道路交通、旅游旅行、人身财产、防火防盗、防抢防骗、食品卫生、拥挤踩踏、游泳溺水等为内容的专题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大力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范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发生。特别是要教育师生,进入校内外各类场所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要求,自觉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禁焚烧柳絮、野外动用明火、私自使用违章电器和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

三、突出重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于假期前,再次结合《关于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校安〔2023〕1号)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并亲自带队,深入所属部位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大检查,排查消除安全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对查出的问题和前期仍未整改的隐患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积极协调治理,并详细记录,确保不安全因素及时发现,隐患整改彻底到位,安全管理责任明确,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四、从严从细,强化重点部位安全管理

各学生公寓、图书馆、教学楼、学生食堂、生活服务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管理责任部门,在假期期间要加强电源线路、用火用电设备、电动车停放充电、公共安全设施、电梯及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和检查力度,确保管理人员在岗在位,检查巡视措施有效,隐患险情及时排除,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设备设施、应急手段齐全完好。后勤部门要做好二龙山管理措施,并加大护林防火巡查力度,及时制止私自入山和在二龙山周边违规动用明火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杜绝山林火灾。另外,假期期间,禁止开展易燃易爆实验,各学院要督促所属实验室,将停止使用的所有爆炸品、易制爆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化学试剂入库存放,督促库管人员落实化学试剂库、废弃危化品库的防盗防窃和日常检查管理措施,严防意外失盗事件、事故发生。

五、严格值守,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各单位要继续严格执行假期期间领导到岗带班和重点部位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随时掌握安全动态,及时协调处理不良事端。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力量快速有效处置,遇有重要事项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如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预案不明确而发生事故的,将按有关制度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安全保卫部

2023年4月27日

上一条:2023年中北大学关于 “五一”、端午节期间严肃纪律要求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校园内禁止进行商业性质集体活动的通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