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奖励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晋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晋财教〔2020〕96号,见附件1)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晋财教〔2020〕96号文件要求,2022年下半年来晋奖励经费申报截止后至2023年3月底前引进的人员。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左上角铅笔写上工号)
(1)《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
备注: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处盖学校红章,格式请勿调整;
红色字体删掉后填写相应金额。
(2)附件材料:身份证、博士毕业证、博士学位证、《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等的复印件、博后还需提交博士后证书(以上材料均复印于原件,非照片打印等)。
(3)有在晋工作经历、在晋社保缴纳等特殊情况人员,须另附申请报告和原单位出具的证明。
个人申请报告内容包含:①在晋工作合同起止日期、实际工作起止日期和读博或博后起止日期;②在晋工作单位是否有编制,属于哪种编制;③在职期间是否领取过来晋补贴;④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入站,博士就读或在站期间原工作单位是否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⑤离职后是否返还工资、社保或赔偿违约金等;⑥本人承诺报告内容属实,如有不符,承担相关责任;⑦报告须本人签字。
原单位证明内容包含:①对个人申请报告的内容进行证明;②证明须加盖原单位公章。
2.电子版材料(文件夹以工号+姓名命名)
(1)《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表》excel版(见附件2),以“工号+姓名+申请表”命名;
(2)《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excel版(见附件3),以“工号+姓名+汇总表”命名;
(3)扫描PDF版:按照《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表》(盖学校章后扫描PDF版)、身份证、博士毕业证、博士学位证、博士后证书、《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个人申请报告及原单位证明(仅有在晋工作经历或缴纳社保人员提供),依序扫描到一个PDF文件里,并以“工号+姓名”命名。
(二)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纸质材料于2023年4月3日、4日两天集中报送至德怀楼511室人事工作办公室(三)。
电子材料于2023年4月4日16时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联系方式
1、微信群组
为方便沟通,确保信息及时传达,请申请补贴人员扫码添加微信群组,具体见附件4。
2、联系人及电话
联 系 人: 白伟伟 赵静静
联系电话: 3922045 3922047
邮 箱:rsk@nuc.edu.cn
人力资源部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