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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年09月26日 10:41    作者:韩英    点击率:[] 次

为进一步推动“双一流”创建工作,根据《中北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管理办法》(校外【2018】23号),我部拟组织开展2024年度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以创建“双一流”大学为目标,以服务学科建设为核心任务,根据第五轮学科评估结果及学科建设对标对表要求,重点支持博士一级学科建设,坚持“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的选派原则。

二、选派范围

1、我校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2、师德高尚、爱岗敬业、职业素养好、业务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学科骨干教师。

3、近五年(2019.01.01-2023.12.31)未获得中北大学公派出国留学资格者。

4、外语条件符合《中北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管理办法》(校外【2018】23号)规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者,不受外语条件限制)。

5、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派首次申请者。

三、派出时长及资助额度

选派人员出国留学期限为12个月,资助额度为12万元。

选派教师须在获得选派资格后一年内派出。

四、名额分配

序号

学院

名额(名)

1

机电工程学院

4

2

机械工程学院

3

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3

4

化学与化工学院

3

5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3

6

仪器与电子学院

4

7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

8

数学学院

2

9

经济与管理学院

2

10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

11

体育学院

2

12

艺术学院

2

13

软件学院

2

14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4

15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2

16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

17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18

航空宇航学院

2

19

半导体与物理学院

4

20

创新创业学院

2

共计

52

其他相关事宜,按照《中北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管理办法》(校外【2018】23号)执行。

五、报名事宜

请将《中北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中北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汇总表》、教师访学计划书等材料纸质版盖章后交至国际交流合作部(9号楼6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hanying@nuc.edu.cn

截止时间:10月11日下午6点。

联系人:韩英

联系电话:3921431

国际交流合作部

2024年9月26日

附件:

1、《中北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

2、《中北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汇总表》

3、《中北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计划书》

上一条:关于遴选新增来华留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中北大学研究生出国学习交流资助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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