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双一流”创建工作,根据《中北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管理办法》(校外【2018】23号),我部拟组织开展2024年度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以创建“双一流”大学为目标,以服务学科建设为核心任务,根据第五轮学科评估结果及学科建设对标对表要求,重点支持博士一级学科建设,坚持“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的选派原则。
二、选派范围
1、我校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2、师德高尚、爱岗敬业、职业素养好、业务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学科骨干教师。
3、近五年(2019.01.01-2023.12.31)未获得中北大学公派出国留学资格者。
4、外语条件符合《中北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管理办法》(校外【2018】23号)规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者,不受外语条件限制)。
5、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派首次申请者。
三、派出时长及资助额度
选派人员出国留学期限为12个月,资助额度为12万元。
选派教师须在获得选派资格后一年内派出。
四、名额分配
序号
| 学院
| 名额(名)
|
1
| 机电工程学院
| 4
|
2
| 机械工程学院
| 3
|
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3
|
4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3
|
5
|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 3
|
6
| 仪器与电子学院
| 4
|
7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2
|
8
| 数学学院
| 2
|
9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
|
10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2
|
11
| 体育学院
| 2
|
12
| 艺术学院
| 2
|
13
| 软件学院
| 2
|
14
|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4
|
15
|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 2
|
16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2
|
17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18
| 航空宇航学院
| 2
|
19
| 半导体与物理学院
| 4
|
20
| 创新创业学院
| 2
|
共计
| 52
|
其他相关事宜,按照《中北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管理办法》(校外【2018】23号)执行。
五、报名事宜
请将《中北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中北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汇总表》、教师访学计划书等材料纸质版盖章后交至国际交流合作部(9号楼6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hanying@nuc.edu.cn
截止时间:10月11日下午6点。
联系人:韩英
联系电话:3921431
国际交流合作部
2024年9月26日
附件:
1、《中北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
2、《中北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汇总表》
3、《中北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计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