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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中北大学研究生出国学习交流资助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年09月25日 17:24    作者:樊鹏    点击率:[] 次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国际化办学水平,推动“双一流”创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具有创新意识的高层次国际化人才,根据《中北大学研究生出国学习交流资助办法(试行)》(校外【2022】2号)的要求,制定了2024年度中北大学研究生出国学习交流资助计划,请相关学院组织申报。

一、资助对象

我校中国籍全日制2022级、2023级在读硕士和各年级博士研究生。

二、资助原则与名额

以创建“双一流”大学为目标,以服务学科建设为核心任务,以培养国际化拔尖创新人才为落脚点,根据第五轮学科评估结果及学科建设对标对表要求,重点支持一流学科建设及博士一级学科建设,总资助人数50名,按学院分配名额如下:

序号

学院

一级博士学科点

是否一流

建设学科

拟资助学生名额

1

机电工程学院

兵器科学与技术

3

机械工程

2

2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

3

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5

4

化学与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与技术

5

5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信息与通信工程

5

6

仪器与电子学院

仪器科学与技术

15

电子科学与技术

2

7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兵器科学与技术

2

8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仪器科学与技术

3

9

半导体与物理学院

电子科学与技术

3

仪器科学与技术

2

三、资助标准与办法

资助期限6个月。资助总经额为每生6万元,其中4万元由国际交流合作部授权导师统一发放,课题组资助经费生均2万元由课题组负责人根据课题组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是否提供配套资助。如初选学生无法如期派出,导师须选拔课题组其他同学进行替补,并报学院及国际交流合作部进行审核报备。

鼓励学生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主动联系国(境)外高校,已确定访问院校并取得对方院校邀请函的学生优先纳入受资助名额。资助学生出国(境)访问交流学校QS2024或QS2025排名不得低于前800名,派出前受资助学生须将交流院校告知国际交流合作部进行报备和审批。

学生在读期间,仅可享受一次资助。

四、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满足《中北大学研究生出国学习交流资助办法(试行)》规定的申请条件。

五、选拔办法

选拔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导师审核、学院推荐的方式进行。

选拔流程为:学生经导师批准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学院按照选派条件要求和分配名额确定推荐人选;学院将推荐人选名单和导师名单报国际交流合作部汇总;国际交流合作部将推荐名单报学校审批;国际交流合作部对学校批准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派出。

六、材料报送

各相关学院将《中北大学研究生出国学习交流资助申请表》及《2024年度中北大学研究生出国学习交流资助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纸质和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办公室(9号教学楼607室)。

截止日期:2024年10月15日

联系人:樊 鹏(3923988)

电子邮箱:fanpeng@nuc.edu.cn

国际交流合作部

2024年9月25日

附件:

1.中北大学研究生出国学习交流资助申请表

2.2024年度中北大学学生出国学习交流资助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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