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杂志】郭建平:以正确政绩观引领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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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推动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对于高校纪检监察干部而言,这是一次校准政治方向、厚植为民情怀、锤炼务实作风、永葆廉洁本色的思想淬炼与实践锻造。高校肩负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核心使命,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校园政治生态的重要力量,必须始终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锚定职责定位,服务发展大局,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坚持政治引领,把准正确政绩观的政治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要忠诚于党、忠于人民,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要求。衡量纪检监察工作的政绩,首要标准就是要体现鲜明的政治属性,找准职责定位,自觉把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紧紧围绕党中央大政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加强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对于高校来讲,就是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紧紧围绕这个主题强化政治监督,推动高校坚定办学治校政治方向,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在高校落地生根。
当前,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深入实施,“双一流”建设任务艰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复杂尖锐,这些都对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但是,与形势任务相比较,高校政治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有的对政治监督的理解和认识还不够清晰,不能准确理解“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的政治内涵,从而把校党委日常工作部署作为政治监督的重点;有的对政治监督的对象和重点在聚焦“关键少数”不够,紧盯高校二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开展监督少,聚焦监督重点任务不够,紧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监督少;有的监督抓手不多、方式单一,督促高校深化改革、完善制度、规范权力、优化治理成效不够明显。
针对以上问题,必须紧扣纪检监察重要使命,切实加以改进。一方面,要明确监督重点内容。聚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认真落实省委有关教育工作部署,有力防治贯彻落实中的形式主义,确保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督促高校党委更好肩负起“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职责使命;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传导责任压力,净化政治生态;聚焦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明确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具体内容和工作机制;聚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聚焦巡视整改落实,督促整改落地见效。另一方面,要改进监督方式方法。按照高校各单位职责分工,分类确定重点监督单位,精准确定重点监督对象,细化监督台账,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精准化整改意见,深化运用“回头看”等方法,持续跟踪问效,巩固政治监督成果,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开展以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政治监督,推动高校始终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才是符合政治要求、服务发展大局的政绩,才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政绩。
坚持人民至上,夯实正确政绩观的价值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政绩观的问题,本质上是“为谁创造政绩、创造什么样的政绩、怎样创造政绩”的根本立场问题。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根,始终扎在广大师生员工之中,政绩最终要体现在维护师生利益、赢得师生信任上。
当前,高校领域侵害师生利益的问题仍然时有发生,比如,师德失范损害学生权益,学术研究中违背诚信、剽窃抄袭,职称评审中弄虚作假、破坏公平公正,绩效分配中暗箱操作、漠视教师基本权益,食堂管理中以次充好、价格虚高、利益输送,奖助学金评定中的优亲厚友、人情评定。同时,高校在基建工程、招标采购、招生就业、科研经费使用等领域的违规违纪行为,更让师生深恶痛绝。这些问题直接损害师生切身利益,侵蚀群众对党的信任,损害了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要始终把师生急难愁盼放在心头,把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整治师生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要加大惩治力度,发挥“室组校地”联动优势,提升问题线索研判、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工作能力和水平,紧盯基建工程、后勤保障、招生就业、科研经费、招标采购、附属医院、附属企业等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紧盯师生反映强烈、严重侵害学生权益的不正之风,紧盯靠教育吃教育、严重损害教育公平的特权行为,持续加大办案力度,保持震慑常在。要强化源头治理,贯通推进办案、整改、治理,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注重剖析制度缺失、管理漏洞,提出针对性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建立健全系统完备、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和决策科学、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进一步明确职、权、责,管住人、财、物。要筑牢防的体系,加强正面引导,加强新时代高校廉洁文化建设,弘扬拒腐崇廉的良好风尚,建立健全廉政教育分类施教机制,分层次、接地气、灵活多样地做好干部党员、教师党员、学生党员的作风引领和廉洁教育工作,用足用好高校各类宣传平台,激励广大教职工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自觉端正师德师风,争做“四有”好老师。
坚持实事求是,锤炼正确政绩观的务实作风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是唯物主义者,务实是必备品格,必须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是我们党的基本领导方法、思想方法、工作方法,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纪检监察工作关系党员干部政治生命,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大局,来不得半点虚假,必须始终坚持实事求是,这是正确政绩观的必然要求。
当前,在纪检监察工作中,极少数干部存在错误倾向:有的为了“出成绩”刻意凑数,搞“数字政绩”,把立案数量、处分人数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有的对问题遮遮掩掩,怕影响单位形象、怕得罪领导,压案不查,这些都是违背实事求是要求的,更是对政绩观的扭曲。
依规依纪依法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必然要求,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要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法律为准绳,并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道程序、每一次调查核实中;要坚持客观公正处理问题,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做到不枉不纵,准确定性量纪执法,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比如,在处置问题线索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梳理研判,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对实名举报及时反馈,对经查不实的及时了结,绝不搞“凑数立案”;在核查学术领域腐败问题、师德失范问题时,既要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也要尊重学术规律,区分学术争议和违纪违法的界限,不搞简单化“一刀切”。同时,推进作风建设、惩治腐败,不能只停留在查处问题上,更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实现“三不腐”一体推进的综合效果。此外,还要深刻认识到,监督不是为了“找茬”,而是为了推动解决问题,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激励担当作为、真抓实干,推动形成奋勇争先、团结和谐的干事创业氛围。真正的政绩,不是看查处人数的多少,而是看是否真正解决了实际问题,是否推动了治理效能提升,是否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这才是实事求是的政绩观,才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坚持自我革命,永葆正确政绩观的廉洁本色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按照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的要求,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自身必须始终坚持自我革命,纪检监察干部只有自身正、自身硬,才能树立正确政绩观,才能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
当前,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腐蚀与反腐蚀考验更加严峻,高校纪检监察干部也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同样面临被围猎、被腐蚀的风险,如果自身立场不坚定、政绩观扭曲,就容易造成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等问题,严重损害纪检监察机关的公信力。
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纵深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关键就是要以自我革命精神加强自身建设,确保纪检监察队伍始终自身廉洁过硬。首先,要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坚强党性的强大力量,自觉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其次,要强化思想淬炼,不断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清醒认识到纪检监察权是“治权之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绝不能成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再次,要强化警示教育,深入剖析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挖问题根源,深刻吸取教训,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最后,要健全内控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明确权力边界,规范工作流程,把纪检监察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问题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防止“灯下黑”。
高校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契机,不断深化对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认识,始终坚持政治引领、站稳人民立场、弘扬务实作风、保持廉洁本色,以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推动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教育强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交出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合格答卷。(作者系省纪委监委驻中北大学纪检监察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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