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校园车辆违规处理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校园正常交通秩序,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及学校校园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管理”原则,针对机动车辆在校内的各类违规行为,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分级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一、一般事件处置措施
(一)警告
凡不按规定车位停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影响交通安全与通行秩序,情节较轻且属于首次违规的行为,安全保卫部通过张贴“违停通知单”,告知驾驶人员违章事实,对其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二)车辆拖移
凡存在擅自占用校园道路(含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生命通道),影响交通安全与通行秩序,经现场工作人员当面或电话劝导后仍不纠正的行为,安全保卫部联系交警取证(含照片、视频等),并对相关车辆、物品进行牵引或搬移。此过程中产生的拖车费、车辆存放费、人工服务费等费用,均由违章当事人自行承担。
(三)限制车辆入校
三次及以上违规或拒不配合学校交通管理工作,造成校园交通拥堵、影响教学科研秩序等不良影响的车辆及驾驶人员,学校将取消其车辆入校资格。
二、重大安全问题及事故处置
对车辆在校内行驶过程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超速、逆行,套牌或无牌无照行驶等),甚至引发交通事故(含造成人员受伤、车辆损坏等)的行为,学校安全保卫部将对该违章行为及相关信息记录在案,永久取消涉事车辆入校资格,并报属地公安机关处理。若涉事人员为学校教职工,同步通报其所在单位及人力资源部。
本公告由中北大学安全保卫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中北大学安全保卫部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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