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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

作者:杨英华发布时间:2026年09月23日浏览: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换届纪律要求及中北大学党委《关于筹备召开中国共产党中北大学第四次代表大会的通知》精神,为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换届纪律的严肃性,现就党代会期间有关纪律要求明确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

校党委换届工作是今年学校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主体责任,把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与换届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一是要抓实抓细换届期间思想政治和宣传教育工作,强化思想引导,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坚守纪律底线红线。坚决纠治政绩观偏差,坚决纠治临近换届等待观望不作为,换届后急功近利“翻烧饼”、搞“政绩工程”等突出问题。二是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提醒重点岗位和相关人员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履职尽责,带头遵守换届纪律。三是要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换届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向驻校纪检监察组报告;组织、人事、纪检等有关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监督合力;二级纪检机构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纪检干部要主动扛起监督责任,确保换届期间各项纪律要求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二、严明换届纪律,坚决做到“十严禁”

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全体代表以及参与党代会的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要求,坚决做到“十严禁”:

1.严禁结党营私、搞小圈子。对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政治攀附、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的,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2.严禁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对通过结交政治骗子、政治掮客,试图在换届中获得推荐提名、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被政治骗子利用的,充当政治骗子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赠送礼品礼金,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联谊活动,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换届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及贿选的依法处理。

4.严禁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推荐提名、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作为推荐提名人选或者提拔、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对以获得推荐提名、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5.严禁违规干预、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疏通关系的,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对领导干部接受请托人要求违规推荐提名、安排使用干部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6.严禁个人说了算。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以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故意规避集体决策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在提名推荐代表委员人选时以个人推荐代替组织推荐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或者排除出人选名单、取消候选人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7.严禁“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对相关人选在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作风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影响使用,但由于领导不力、把关不严、考察不准、核查不认真,甚至故意隐瞒、执意提拔,出现“带病提名”、“带病提拔”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8.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突破任职资格条件或者违反工作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9.严禁弄虚作假、跑风漏气。对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隐瞒党员身份、骗取代表委员资格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对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0.严禁干扰换届。对搅扰破坏换届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对黑恶势力、利益集团等干扰渗透影响换届选举的,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他人依照法律、法规或者章程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擅自编造、散布、传播涉换届干部人事调整传言和虚假信息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换届纪律权威

驻校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将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人、重点问题,把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贯穿全过程,对于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跑风漏气、跑官要官、造谣诬告、说情打招呼以及恶意诬告陷害、干扰工作的等违反或破坏换届选举纪律的问题,坚持零容忍,认真调查、严查快办,绝不姑息,严肃追究责任,坚持以铁的纪律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换出新面貌、换出新气象、换出新作为。

举报电话:0351-12388

网上举报:http://shanxi.12388.gov.cn/

驻中北大学纪检监察组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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