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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五一”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博发布时间:2026年04月30日浏览: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8号)文件要求,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全省高校实验室重点环节、区域专项调研工作部署,切实做好“五一”假期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压实安全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坚持“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将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人员,聚焦源头管控、紧盯关键环节、破解瓶颈难题,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二、紧盯重点领域,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工作理念,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要求,结合全省实验室专项调研的重点检查方向,全面开展节前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严格实行“清单化管理、闭环式销号”机制,整改完成一项、验收合格一项、销号清零一项,确保实验室符合各项安全要求。相关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情况应通过“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进行备案。

三、规范实验流程,筑牢实验安全防线

(一)严格实验准入管理

假期期间仍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须通过“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进行备案,并对所开展实验进行项目准入审查,所有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的人员,须经指导教师(或项目负责人)和实验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入,进入时须严格履行出入登记手续。实验过程中若实验方案发生更改,须立即停止实验,待新的实验方案论证通过并备案后方可重新开展实验。涉及校外外协人员参与实验活动的,须严格按照《中北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办法(试行)》(校资〔2024〕7号)相关规定,完成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并通过准入考核,由项目负责人和实验室负责人共同审批后方可进入实验室,严禁未通过安全准入的校外外协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相关活动。

(二)强化实验过程管控

实验开展期间须做好全流程台账记录:设备使用情况要如实登记,做到“谁使用、谁登记、谁负责”;危险化学品领取、使用、剩余量须全程登记台账,确保药品流向清晰可查;实验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分类要求规范收储、定点暂存,严禁随意倾倒、存放。若实验设备发生故障,须即刻停止使用并做好故障登记与标识,待专业人员检修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重新启用,避免设备故障引发安全事故。

(三)严格实验全流程风险管控

开展高风险实验时(如涉及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要素,有可能引发较大安全事故的实验),指导教师须全程在场,不得脱岗。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设备、通风橱、水电气、门窗等。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须做好“四防、四关”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好门窗、水、电、气)。

四、严控危险源头,细化危险源管理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实验室所有危险源开展全面梳理,重点关注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锂电池、高温高压设备、危险性机械加工设备、强电强磁设备和特种设备等关键危险源,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理严,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各类危险源处于安全可控状态。

五、深耕安全教育,强化常态化培训

相关教师须结合实验的具体特点,严格控制进入实验室的人员数量,对实验学生开展专项安全及应急处置培训,切实提高实验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假期期间,实验人员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认真执行操作规程。

六、严守值班纪律,落实假期巡查机制

各单位要结合实验室开放情况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值班人员每日开展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如遇突发事件,须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应急处置,按规定第一时间逐级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国有资产管理部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