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努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人才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新格局,进一步提升学校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科学精准地落实各项人才工作任务,提高人才工作质效,根据校党委要求,建立一支业务精湛、作风扎实、相对稳定的人才工作联络员队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各实体学院、组织部、宣传部、人力资源部、发展改革部、科学技术研究院、教务部、财务部、后勤管理部、研究生院、驻校纪检监察组等,每个单位设立人才工作联络员1人。
二、基本条件
1.原则上为中共党员。
2.了解人才引进、推荐相关政策,熟悉相关工作业务。
三、主要职责
1.参加学校人才工作相关会议,协助完成人才推荐遴选、审核把关、服务考核等事宜,负责人才工作有关文件、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2.协助做好引进高层次人才信息报送、入职手续办理、反馈人才动态需求等工作。
3.协助指导高层次人才做好各类经费预算,为高层次人才做好政策咨询。
四、日常管理
1.强化统筹协调。由人才工作办公室牵头建立全校人才工作联络员信息库,联络员发生变化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报人才工作办公室备案。
2.加强学习培训。建立健全人才工作联络员队伍能力培训机制,加强对人才工作联络员队伍能力培训的监督和指导,定期开展综合性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3.强化考核管理。人才联络员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述职,由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到位、不作为,造成不良影响的联络员,所在单位要及时进行调整。
五、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中北大学人才工作联络员登记表》纸质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人才工作办公室德怀楼422室,电子版请发送人才工作办公室邮箱:rcb@n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