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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3/2024学年精密贵重仪器年使用情况的通知

作者:张耀华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0日浏览: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有关实验室仪器设备信息报送要求,请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填报本单位上一学年(2023.9.1—2024.8.31)单价40万元以上、资产分类属于03类、且使用方向为教学或科研设备的使用情况。具体按照《2024年精密贵重仪器明细表》(见附件一)和操作说明(见附件二),于9月30日前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完成精密仪器年使用信息填报工作。

联系电话:3925336

国有资产管理部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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