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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魏翀等30名同志试用期满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4年09月05日 14:56    作者:李俊华    点击率:[] 次

根据《中北大学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实施办法》(党组[2024]2号)文件要求,按照校党委的安排,对魏翀等30名同志(含聘用参照处级干部管理人员)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现将考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组组成和考核对象

1.第一考核工作组:

组长:孙豫峰

成员:刘光 杨晓东 魏春燕 张利平 刘亚翃

考核对象:魏翀、李京、丑修建、宋胜涛、刘国东、吴秉衡、高春强、杨湖

2.第二考核工作组:

组长:孙旭东

成员:张世光 李庆乐 王利民 王媛 王子威

考核对象:史育红、李迎春、胡拖平、赵永娟、李强、吴志远、焦纬洲

3.第三考核工作组

组长:郭书杰

成员:崔亚 田维飞 辛振东 张栋 崔媛

考核对象:陈平、王红亮、谭秋林、张国军、王鹏、吴森林、邵星灵、梁庭

4.第四考核工作组

组长:胡向明

成员:贾鹏 高宏图 张丽花 常辉 么兰

考核对象:杜苇、孙俊伟、吴剑、郭云霞、常旭青、弓亚琼、秦宇

二、考核时间和考核内容

1.考核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9月20日。

2.考核组与考核对象所在单位负责人联系,确定考核时间、地点,告知考核程序以及所需提供的材料(个别谈话及民主测评人员名单、《中北大学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书面现实表现材料等)。

3.考核内容为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全面考察考核对象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履职尽责情况和存在的主要不足。

三、考核程序

1.提交个人总结

考核对象提交试用期履职报告(2000字左右),内容主要包括政治表现、担当作为、工作业绩及廉洁自律情况、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至少2点,要列出具体表现),填写《中北大学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

2.综合评价

由考核对象所在二级党组织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形成书面现实表现材料(1500字左右),在《中北大学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所在二级党组织意见”栏中对考核对象在试用期内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指出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任用建议意见,提交考核组。

3.民主测评。采取召开会议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开展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人员范围:教学单位,本单位科级及以上干部、系(部)主任、工会主席、党支部书记和教职工代表;非教学单位,本单位全体职工、所在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和服务对象代表。测评前,考核对象应向参加测评人员作试用期工作述职。

4.谈话考察。考核工作组以个别谈话方式,进一步了解考核对象的履职情况及满意程度,参加谈话人员范围:教学单位,本单位科级及以上干部、系(部)主任、工会主席、党支部书记、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非教学单位,本单位全体职工、所在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和服务对象代表。还应听取分管(联系)校领导意见。

5.实地调查

对考核对象存在的突出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考核组要通过实地查看或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进行核查,必要时写出专题调查报告。

6.与考核对象本人谈话

考核组在谈话结束后,与考核对象本人见面谈话,深入了解考核对象特点,特别是谈话环节反映出的问题和不足。

7.征求党风廉政意见。

党委组织部就考核对象党风廉政情况征求驻校纪检监察组意见。

8.考核组综合分析考核情况,汇总撰写考核报告材料,提出考核初步建议。

四、工作要求

1.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和二级党组织要主动配合考核工作,认真组织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等工作。

2.考核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客观真实反映考核情况,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请考核对象于2024年9月9日12:00前将本人试用期个人履职总结交党委组织部(纸质和电子版)。考核组于9月23日17:00前将考核相关资料(考核组成员签字后的谈话记录纸、试用期满考核报告材料、一式两份《中北大学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以及民主测评票、书面现实表现材料等)交党委组织部。

电子邮箱:zzb@nuc.edu.cn

联系电话:0351-3922027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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