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于做好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晋教财函〔2024〕24 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春节期间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领导要认真组织,制定专人负责。充分利用岁末年初有利时机,切实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师生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陷阱。
二、各单位组织学生、教职工有针对性的学习安全保卫部网站(安全教育栏目下)2024年1月20日发布的防范非法集资相关内容,至少选取三篇以上,也可以通过“山西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微信公众号获取相关宣传素材进行学习。
2024年2月19日前各单位将学习情况(学习内容、学习篇数、学习人数)报安全保卫部。
联系人:向老师
电话:0351-3922051 13834695408
邮箱:20122732@n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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