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按照学校工作部署,请各单位根据《中北大学党务公开实施细则》和《中北大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中任务要求,并对照信息公开清单认真梳理本单位2022—2023学年相关公开年度总结。
请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应该公开的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于2023年10月25日前将材料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同电子稿一并交送办公室信息科。
联系电话:3925290联系人:杜晓强
办公室
2023年10月18日
上一条:关于《中北大学安全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2023年中北大学“第十七届大学生 乒乓球”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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