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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08月30日 14:53    作者:张清爽    点击率:[] 次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山西省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3]731号)和我校职称评审相关的文件精神,决定启动我校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评审具体时间安排

1.2023年9月3--8日

申报人员到教务部实践教学科报名;

申报人员准备申报材料,并经相关职能处室审核盖章后提交教务部实践教学科。

2.2023年9月15日左右

组织评审会,结果公示。

二、申报条件

1.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范围和评审条件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山西省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3]731号)文件执行(见附件1)。

2.评审情况登记表: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教师需填写《中北大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附件2,打印一式两份,同时提供电子稿)。

3.申报材料要求

(1)提供本专业技术岗位上聘用(聘任文件复印件)且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证明(工资表复印件)。

(2)提供从第一到最后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提供原件。

(4)论文、著作原件,检索验证材料(学术刊物、著作的网上检索页、核心期刊收录页、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验证)。

(5)纵向科研项目的排名证明(任务书、合同、结题报告等),横向科研项目的合同、经费本。

4.将以上材料规整统一放入个人材料袋中,材料袋要求有封口拉链,材料袋外侧牢固粘贴标签,标签上注明单位、姓名、申报职务、申报学科。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马老师

联系电话:3922063

邮箱:sjjxk@nuc.edu.cn

教务部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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