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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教师参加2023年寒假研修的通知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10:03    作者:董兵    点击率:[] 次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29号)精神,决定在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活动。按照山西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就我校教师2023年寒假研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校在职教师。

二、研修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

三、研修方式

教师通过电脑访问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完成专题学习,累计可获得不超过6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电子学习证书可作为本科教学准入、职称晋升教学考察的重要参考条件。

四、研修内容

2023 年寒假教师研修共有5门课,每门课有若干学习资源,教师可以按需选学。其中“教师直播教学安全”课程已经开放学习,其他4门课程将于2023年1月5日开放学习。具体课程清单如下:

序号

课程名称

1

教师直播教学安全

2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3

师德典型引领

4

教师关爱讲堂

5

黄大年团队建设引领教师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加强统筹协调,将教师假期研修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整体工作结合起来,服务教师终身学习、持续发展。

(二)各学院要扎实做好动员部署,切实发挥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在促进教师发展方面的作用,鼓励引导教师积极参与假期研修,教师在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专题页面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三)请各学院于2023年3月10日前,将本院教师培训电子证书打包发送至邮箱:jsfz@nuc.edu.cn

联系人:董兵,联系电话:3922066。

教务部(教师教育发展中心)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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