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涉密载体的回收销毁管理,切实保障国家秘密安全。保密与资质处决定对各单位待销毁涉密载体进行统一回收销毁,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需销毁的国家秘密载体包括以下几类:
1、工作中不再使用、留存的涉密文件、资料、图纸、试卷、档案、卷宗和报刊、书籍等;
2、淘汰、报废的打印机、复印机、碎纸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
3、存储过涉密信息的计算机硬盘、软盘、优盘、光盘、存储卡、录音带、录像带、磁带、胶片等存储介质;
4、涉密会议和涉密活动清退的文件资料、记录本等;
5、其他需要销毁的国家秘密载体。
二、对于纸质载体的登记应包括文件资料的名称、文号、份数、页数等信息,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同时加盖单位印章。
三、对于其他涉密载体的销毁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履行报废审批登记手续。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涉密载体的清理工作,对本单位待销毁的涉密载体进行统一回收、登记造册,并于1月11日交回保密与资质处,保密与资质处负责将回收的涉密载体上交省销毁中心进行集中销毁。
联 系 人:孟鹏花
联系电话:3925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