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校园内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因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的安全事故,根据全国、全省有关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全链条整治的工作部署,现将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动火作业包括:电焊、气焊、气割作业及使用喷灯、打磨、砂轮、电钻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施工作业。
二、校园内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按照“谁的场所谁管理,谁动火谁负责”的原则执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做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
三、各单位在内部改(扩)建、装修、线路管道和设备维修、安装、拆除工程及其相关活动中涉及动火作业的,应预先对动火现场作业安全条件进行系统评估,制定安全操作、现场监护、应急处置等管控措施,从严组织动火作业全过程管控,并在安全保卫部网站下载填报《中北大学动火作业申请表》(见附件),严格履行动火作业申报、审批、备案程序。坚决杜绝未办理动火审批许可违规动火作业,坚决杜绝动火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持假证作业。
四、动火作业,要做到“六必须”:必须清理周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质,动火作业区域与其他区域必须进行有效防火分隔;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保障消防用水;必须在现场设置警戒线或者安全标识;必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必须避免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的作业产生交叉;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全程监护。并且,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营业期间禁止实施动火作业。
五、作业结束后,现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进行现场复查,确保无火灾危险后,方可离开。如有火情发生,要立即报警,组织扑救,并及时疏散人员。
安全保卫部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