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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中北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年10月08日 14:12    作者:李建国    点击率:[] 次

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学校驻村帮扶工作科学化水平。按照学校2023年度驻村帮扶工作计划,现就做好2023年度中北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研究方向

1.项目类别: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种类别。

2.研究方向:乡村振兴工作理论、实践及应用,驻村帮扶队伍建设等方面。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者(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从事党务、思政、人事人才和统战等工作的管理、教学或理论研究的工作者;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

申请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文学等相关学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者根据自身研究专长,自行拟定研究项目;鼓励、支持项目申请者围绕乡村振兴工作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进行实证研究。

2.申报2023年度中北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项目组成员一般在4人以内,每人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3.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即通知其所在单位,并取消其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撤项。

四、申报程序

1.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依据相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质量。特别是要严格审核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项目组研究实力等。

2.以基层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如下:

(1)各单位下载并组织本单位申报人填写《2023年度中北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3份(A、B表分开装订,各一式3份)和《2023年度中北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1份,申请书和汇总表同时附电子版统一报送。

(2)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建国

联系电话:13835164927

电子邮箱:zzb@nuc.edu.cn

五、有关要求

(一)关于项目资助经费。每项经费按照重点项目1万元、一般项目0.5万元的标准给予资助。

(二)项目自签订项目任务书计算起始时间,研究时限为1年。不能按时结题的,需提交延期申请,延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做撤项处理:

1.项目实施情况表明,责任人不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和能力;

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责任人或研究项目;

3.在规定的项目周期内未能如期完成研究任务;

4.造假和剽窃他人成果;

5.研究成果与立项申请出入较大,未达到规定要求等。

六、结题要求

结项时需提交以下成果:研究报告1篇(重点项目研究报告正文2万字以上,一般项目1万字以上)、项目成果、经费开支明细等。

以下情况也可申请结题:

1.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红旗文稿》等发表与本项目相关的理论文章。

2.注重研究成果的实践意义和实用价值,对于实用型成果,如微电影、视频动漫等艺术作品,计算机软件、文学评论、研究报告等凡被省部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用,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项目;或经省委教育工委、省乡村振兴局、省科技厅等主管部门认定推广后也可申请结项。

3.组织部办理项目结项的时间一般为每年的6月和12月,项目责任人可于当月的中下旬集中申请结项。项目结项由各单位集中将结项报告一式3份报组织部集中审批,结项报告内容按照以下顺序胶装成册:封面、目录、立项申请书、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其他成果。

中北大学组织部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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