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遏制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通知》(晋教安稳函〔2023〕21号)和《关于印发<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监发〔2023〕131号)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主动作为、预防为主,构筑校园安全防线,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学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强化管理,扎实开展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着力从根本上消除校园事故风险隐患、从根本上解决安全工作难点问题,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切实以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保障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排查整治重点任务
1、消防安全方面。各单位要深刻吸取近年来各类火灾事故教训,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消防器材配置使用、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车道等的安全检查,严厉整治违规用气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大功率电器违规使用、私拉乱接电线、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严禁使用“三无”电器、超龄老化电气线路,严禁不按规定进行电气设备除尘、电气线路维修改造,要落实人员值班值守制度,健全消防应急预案,做好初起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学生公寓、单身教职工公寓管理部门和各学院,要严禁师生私自在公寓及宿舍内违章用电、违规使用电热器具、私设灯头、私自更换照明设备、在蚊帐内点烛设灯、将插排放置床褥上使用、在室内吸烟、焚烧物品和违规使用充放电设备等行为。后勤管理部、基本建设部要加强维修和基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校内施工明火作业审批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各食堂要加强电源、火源、气源安全管控,按时清理烟道油污。科技园要做好经营单位安全监管,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2、交通安全方面。各单位在组织师生外出活动时,严禁租用无证、无牌、车况差及非载人车辆,并严禁超载。公用车管理单位和校车使用单位要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
3、校舍安全方面。各单位要对校舍进行一次逐校、逐栋建筑的拉网式排查鉴定,逐楼逐室进行检查、检测“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安全性能,做好设施设备及老化电线、燃气管道的维护检修,确保设施设备安全使用。后勤管理部要重点检查是否有D级危房仍在使用,对于一般危房是否及时加固检修,对存有安全隐患的校舍是否及时应急维修加固,对经维修加固后仍不能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是否严禁再次使用,校舍是否位于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洪水危害的位置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确保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安全后方可使用。
4、实验实训安全方面。教务部、科学技术研究院要围绕实验实训场地规章制度建设执行、仪器设备规范使用、用电管理等环节,组织和督促各学院进行风险排查整治,完善实验实训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健全实验实训场地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
5、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教务部、科学技术研究院要组织和督促相关学院、实验室开展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危险化学品采购、领用、登记等操作规程,治理和规范氨气、氨水、氯气、硝酸铵等40种危险化学品的互联网采购行为。尤其是要明确告知师生个人购买相关危险化学品应当具备的资质、资格条件,严格禁止通过互联网购买剧毒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处置等全过程的隐患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使用中监管缺失和废弃危险化学品随意倾倒、违规堆存、私自填埋等违规违法行为,规范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和处置。要制定和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提高危险化学品管控技能。
6、食品安全及宿舍安全方面。科技园、安全保卫部、校医院等单位,要积极协调和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校内租赁经营场所、校园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管理和排查,及时清理整治校园内各类非法经营无牌无证饮食店、饮食摊点、食品商店和医疗点。后勤管理部要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各食堂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等的隐患排查整治;要依据GB24430.1-2009等标准,加强学生公寓床具防护设施普查和不达标床具的限期整治,必须确保现有床具、新增采购床具达到安全质量要求。
7、其他安全方面。各单位和学生工作、实验室管理、后勤、基建、网络管理、科技园、教师发展、安全保卫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入巩固前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效,开展覆盖防灾减灾、网络安全、数据信息安全、防溺水整治、防校园霸凌、校园电信诈骗、电气使用安全、燃气设施安全、校园施工安全、特种设备及压力容器使用安全、对外包外租安全生产、师德师风问题防范等领域的隐患全面治理,将排查、调查、风险评价及检查结果,列出清单、建档立账,明确责任措施,限时整改、闭环管理,明确责任、措施、资金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各单位在组织学生勤工俭学、社会实践活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严密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决不允许学生从事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工作。
8、安全教育和演练方面。各单位要积极落实《2023年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部署,在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交通、拥挤踩踏、防毒拒毒、防新型网络诈骗、非法“校园贷”等与社会联防联控为重点的安全教育,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集中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人人知安全、人人讲安全的浓厚氛围。各单位还要及时修改完善各种安全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定期组织开展消防、防震减灾、反恐防暴、地质灾害防范与避险等应急疏散演练,实现应急疏散演练常态化。
三、阶段安排
此次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全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承担起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主体责任,成立由本单位党政负责人任组长、有关人员参加的排查整治行动工作组,集中力量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开展事故隐患的自查自改。
1、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6月底前)。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
2、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8月底前)。各单位要对照排查整治重点内容,深入分析可能存在的校园安全问题及原因,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拉网式隐患排查整治,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的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自改。对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建立问题隐患清单,落实责任、确定时限、迅速整改。要利用组织开展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契机,组织完成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3、集中攻坚和督导检查阶段(2023年11月底前)。教学、科研、后勤、学生管理、基本建设、公用房出租管理、安全保卫等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照业务职能分工,各自牵头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检查督导,督促协调各业务分管场所和部位彻底整改存在的事故隐患。学校也将组织联合检查组,适时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检查抽查,严查各类违规违章行为,督导各单位事故隐患整治,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隐患不整改、不作为不履职的,将严肃问责。
4、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12月)。各单位要积极总结专项排查整治取得的成效,认真梳理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建立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安全事故防范管控能力。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当前安全形势严峻,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务必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按照本通知要求亲自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迅速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坚持每月至少带队开展1次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检查,业务分管同志要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加强重点问题的督促整改,确保各项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到实处,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2、科学精准施策。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中,各单位要严格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风险隐患的分析研判,全面掌控本单位安全管理状态。要扎实开展事故隐患的自查自纠,对问题隐患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整改整治,确保隐患排查彻底、整改整治到位。
3、严格奖惩问责。各单位要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推进情况纳入本单位安全考核体系,对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成效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激励,对工作不负责、措施不得力、整治不落实的,坚决问责。
4、按时反馈信息。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中,各单位要及时记录、汇总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并分别于2023年8月30日前和12月10日前,将阶段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总结报送至安全保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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