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切实做好校园火灾防控和事故防范,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学校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晋教安稳函[2022]52号)安排部署,现将冬季安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措施
冬季气候寒冷,用火用电用气集中,是火灾的多发季节,尤其是近期雨雪稀少、风干物燥,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复杂的安全形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安全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坚持做到师生至上、生命至上。要以近期省内外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为教训,层层压实安全管理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安全责任感,强化冬季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主动分析、研究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形势和规律,认真排查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和扎实落实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从严从实强化安全风险隐患管控,确保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坚持细致排查,推进隐患整治
即日起,各单位要立即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带队的安全检查组,对所管理、管辖、服务的部位或区域全面开展一次以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校舍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护林防火等为重点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要求,强化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的整改治理,努力做到安全风险自知、安全隐患自查、安全问题自改、安全问题“清零”。
在消防安全方面,要重点排查整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日常防火检查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不扎实、逃生演练未组织、消防器材缺失损坏、消防设施故障停用、安全通道占用封堵、易燃物品随意堆积、电气线路杂乱老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大功率电器违规使用以及高低压配电间、电网线路、油气输送管道、水电气设施、动火作业等方面的隐患。学生公寓、教学楼、图书馆、学生食堂、生活服务中心、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单位和二龙山护林防火责任单位,要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占堵疏散通道、停用消防设施、安全巡查不开展等隐患问题,要坚决取缔擅自拉接临时线路、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和学生公寓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法违规行为,并要增加日常巡视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和整治消防安全隐患,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值班人员在岗,安全管理和应急措施落实。基本建设、后勤管理部门还要重点排查和消除基建施工场地、维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详实记录,并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原则,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和防范预案,切实落实措施整改。
教务部、科学技术研究院、学生工作部、科技园、后勤管理部、基本建设部等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照业务职能分工,牵头组织和落实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工作,督促各部位和场所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三、强化安全教育,提升安全素质
各单位要结合冬季火灾和安全事故特点,组织师生集中开展一次全员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专项宣传、培训、讲座、演练等形式和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全民消防安全学习等平台,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向所属师生广泛宣传大功率电器使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电气燃气使用、动火动焊、易燃易爆物品违规储存使用和森林防火等安全常识。要利用近期重大火灾事故等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安全素质,提高火灾防控技能。
四、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能力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处置工作流程,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和教学专业特点,准备足够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物资,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能迅速组织处置。即日起,各单位要实行全时值守、全时巡查、全时服务、全时处置,随时掌握安全动态,及时协调处理突发情况,如发生突发事故和紧急事件,事发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处置,减少灾害损失,并按程序及时、准确逐级报送事件信息,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