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2017年以来,我校各级工会组织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国工会第十七大精神,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推进学校民主建设,切实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工会组织自身建设,组织开展多姿多彩、富有特色、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在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争一流、强特色”的目标,在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实现“百年百强”中北梦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鼓励先进,发挥好先进典型的表率示范作用,根据校工会工作安排,决定对两年来在工会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基层工会组织(工会小组)、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及工会之友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一)优秀基层工会组织(工会小组):9个
(二)优秀工会干部:200人以上2人,200人以下1人。
(三)工会积极分子:工会会员数的3%
(四)工会之友:9名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基层工会组织(工会小组)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工会法》,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
2、基层党组织重视支持工会工作;工会组织按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3、基层工会组织机构健全,制度规范,有专门的活动场地,有一支热爱工会工作的干部队伍,班子团结协作,会费收缴及时,经费使用合理。
4、加强学习,注重师德师风建设。在开展学习培训、知识竞赛、文体活动中成绩突出。工作有创新
5、“职工之家”设施健全,关心教职工生活,维护教职工权益。教职工满意度高。
6、积极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高质量完成校工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优秀基层工会组织可以单位工会或者工会小组为单位进行申报,由校工会统一组织评选,全校公示。
(二)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工会理论和业务知识,工作勤奋、切实履行工会相关工作职责。
2、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能够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切实为会员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受到会员拥护和赞誉。
3、积极配合本单位党政工作,围绕中心,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常提出合理化建议。
4、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以身作则、平易近人,率先垂范,办事公道,廉洁自律,团结同志、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诉求。
5、组织带领本单位教职工开展各种培训、竞赛和文体活动;积极响应校工会号召,在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积极,成绩显著。
凡被评为“优秀基层工会组织(工会小组)”的基层工会,其工会负责人(工会主席或工会小组长)为当然的“优秀工会干部”,不占前述指标。
(三)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技能,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
2、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自律意识和责任担当。
3、作风正派,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乐于助人。
4、积极参加学校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有大局意识和集体观念。认真履行会员义务。
5、热心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成绩显著。
(四)工会之友
凡评为“优秀基层工会组织(工会小组)”的所在党组织负责人则为当然的“工会之友”。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1、优秀基层工会组织(工会小组)自行申报,统一评选。申报先进集体填写申报表与先进事迹材料(800字左右,可附图片、音频、视频等资料)。
2、“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根据条件按名额各单位自行评选上报,校工会审核备案。申报优秀个人填写推荐表与先进事迹材料(500字左右)。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积极宣传。严格对照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顺利进行。
4、确保评选公正、公开、公平,把那些真正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优秀组织和优秀个人评选出来。
四、时间安排:
1、“优秀基层工会组织(工会小组)”申报评审材料纸质版于9月28日前签字盖章报校工会。
2、“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于10月25日前上报材料。
3、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zhongbeigonghui@163.com。联系电话:3922036,联系人:王通
五、其它
1、各单位确保评选程序的规范。
2、全部在规定名额内申报。
3、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中北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