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6年度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进行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研究决定,现启动2026年度教师申报正高级职称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外审范围和要求
1.申报教学科研型、教学为主型、科研为主型、思政与教育管理型(素质教育类、思政类和专职辅导员类)正高级职称人员,实行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评价制度。
2.送审材料不超过5项代表性成果(包括职称评审条件中除项目之外的所有成果)及不超过1000字个人业绩综述。
3.如以专著作为申报支撑材料的,送审的代表性成果中必须包含专著,专著实行出版后次年外审。送审论文须为查重检测合格的论文,已被SCI、EI、SSCI、A&HCI收录以及其他外文论文免查重检测。
4.送审的代表性成果须为受聘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入职我校的博士(博士后)人员,其在博士(博士后)期间取得的成果不纳入送审材料范围。
二、提交材料要求
1.送审材料规范
所有送审材料需匿名处理,隐去代表性成果中的姓名、作者单位等信息,仅保留发表年份。若代表性成果涉密的,须脱密处理。
2.个人提交材料(将以下材料打包,按照“单位+姓名”命名)
①代表性成果PDF版,按照“类别+成果名称”(如,“论文+关于XXXX的研究”)命名;
若送审材料中有专著成果,须同时提供与研究方向相一致的以下材料PDF版:(1)主持省级及以上课题计划任务书和结题报告,匿名处理后以“主持项目”命名;(2)3篇以上与本人专著内容相一致的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匿名处理后以“论文+论文名字”命名。专著及上述相关材料,打包在一个文件夹中,以“专著+书名”命名。
②《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鉴定表》(附件1),编号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编号,其他内容自行填写。
③个人承诺书(附件2),签字按手印后扫描成PDF文件。
3.单位提交材料
请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审核并填写《代表性成果外审统计表》(见附件3),提交excel版电子版、加盖学院公章的PDF扫描件。
4.请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审核材料,并将所有电子材料打包成文件夹(命名为“××学院”)并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学院代表性成果外审”)。
5.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0日。
三、外审结果
1.代表性成果送审不合格的,再次送审须至少更换1个代表性成果。
2.代表性成果送审结果有效期2年。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赵静静 王锡婷
联系电话:3924992
电子邮箱:rcfzk@nuc.edu.cn
附件1: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鉴定表
附件2:个人承诺书
附件3:代表性成果外审统计表
人力资源部
2026年7月6日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