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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候选对象的通知

作者:王通发布时间:2026年02月01日浏览:

各基层工会:

根据山西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五一劳动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和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推荐一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候选对象,各单位可根据评选条件组织开展推荐工作,每个工会限推荐一个,如无符合条件的,也可不推荐,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人员身份为科教人员;

(二)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三)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四)一般具有省级五一劳动奖章或者相当级别表彰的荣誉基础,相当级别主要指正厅局级单位表彰的项目,如省五四奖章、省三八红旗手、地市级劳动模范等。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一般不再推荐,如省级劳动模范或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等;

(五)副厅级及以上干部不推荐。

二、材料准备及报送要求

(一)500字左右事迹材料,内容真实,事迹突出。

(二)相关荣誉基础等支撑证明材料。

(三)事迹材料电子稿发至gonghui@nuc.edu.cn。事迹材料纸质稿(需加盖本单位党组织及基层工会公章)、相关荣誉基础等支撑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26年2月2日(周一)16时至17时交校工会(德怀楼603),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王 通,联系电话:13593167965。

三、推荐办法

在基层为单位评选基础上进行校级评审,根据评审情况向省教科文卫体工会推荐1名候选对象。

工会

2026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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