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乡村振兴研究课题的相关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度中北大学乡村振兴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关于2023年度中北大学乡村振兴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党组〔2023〕5号)文件所列的已立项课题。
二、结题评审
本次结题评审采用会议评审的方式。
三、结题程序
(一)各课题负责人按照《乡村振兴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一)格式要求整理结题材料,结题报告内容按照以下顺序胶装成册:封面、目录、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其他成果。经所在二级单位初审后,于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15:00前,将全部材料扫描整合成1个PDF文档,电子文档以“姓名+结题材料+XXX课题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zzb@nuc.edu.cn;纸质版一式四份交党委组织部(德怀楼521),逾期不予接收。
(二)党委组织部审核结题材料,并于6月下旬开展结题评审。本次结题评审采用现场答辩方式进行,结题评审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课题负责人所在二级单位落实课题管理主体责任,审核课题预期成果完成情况,对课题成果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价值取向等进行严格把关,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等进行全面审核。
(二)结题课题负责人应在课题结题前全面清理课题经费使用情况。在结题验收通过后,严格按照学校课题研究经费使用规定,完成课题经费报销。
(三)课题申请延期的,课题负责人需填写《中北大学乡村振兴研究课题变更(延期)申请表》(附件二),逾期三个月仍未完成或申请撤项的,学校将中止课题研究和经费划拨。同时,被撤项的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同类课题。
联 系 人:李建国
联系电话:13835164927
附件一、《乡村振兴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
附件二、《中北大学乡村振兴研究课题变更(延期)申请表》
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