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山西省哲社规划办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年04月23日 11:23    作者:蔡国轩    点击率:[] 次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增强诚信履约意识,杜绝项目研究无故长期拖延现象,现就我省哲社规划项目结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范围与时间

1、2017、2018年度获批立项的项目提交结项材料。

2、2019获批立项项目提交结项申请书。

3、提交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结项程序与材料要求

1.省课题结项分三个步骤:一提交结项申请书;二由获批的结项申请书确定的3位专家进行成果鉴定;三提交结项材料。2.结项材料包括:获批的结项申请书,3位专家鉴定意见,结项审批书3份,结项报告1份,成果简介2份。成果附件须为原件。

2.结项申请书推荐的3位鉴定专家,本单位至多一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高级以上职称,且主持过国家或省社科规划课题;二是研究学科及方向与本课题紧密相关,并须注明本人研究学科(二级学科)、研究方向及主要研究成果。

3.专家鉴定意见,须包括以下内容:一是该成果是否有违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或有违中央现行方针政策。二是该成果是否有学术剽窃行为。三是该成果的创新程度、突出特色和主要建树。四是该成果的学术价值、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五是该成果的欠缺、不足及具体的修改建议。

4.结项报告不得少于一万字,须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所研究问题的理论依据和政策依据,及当前学术研究情况。二是目前实践进程及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三是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结项报告简介控制在两千字左右。

5.结项申请书、结项审批书、专家鉴定意见表,须从黄河新闻网理论频道http://www.sxgov.cn/node_289105.htm点击下载,不得随意变动格式。

三、电子版提交格式:提交纸质版材料的同时,还应将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结项报告)及最终成果简介汇总形成电子版,电子版名称格式为:单位/负责人姓名/立项年度。

四、项目负责人对以下事项承诺

一是成果有无政治导向问题或其他不宜公开出版的内容。

二是获奖情况和转摘、引用情况是否属实。

三是填报的阶段性成果是否在项目研究期间完成,与项目研究主题有无直接联系,信息是否属实。

四是最终成果的形式和内容是否符合预期研究目标,引文、注释和参考文献是否规范。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项目,结项成果是否在原文基础上有实质性修改。

五、以上材料经由学院统一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

联系人:季亚丽

邮 箱:kyyrsk@nuc.edu.cn

电 话:3922077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4月23日

上一条:关于2020年“五一”放假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修订中北大学信息标准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