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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高校科技创新计划各类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0年03月06日 19:01    作者:蔡国轩    点击率:[] 次

各学院: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高校科技创新计划各类项目的通知》晋教科函【2020】6号文件精神,2020年度高校科技创新计划各类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科技创新计划

本批发布的2020年高校科技创新计划包括科技创新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5 类。各类项目管理办法请学习《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晋教科【2019】3 号文件精神(见附件)。

二、各类项目申报说明及要求

(一)科技创新项目

1、申报对象: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科研教学第一线的全职人员,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申报限项:无在研本项目

3、申报条件:详见附件《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4、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考虑到防疫期间,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需附相关佐证材料)暂不需要盖章,不再报送纸质版材料,只需上报PDF电子版文件(以学院+姓名+项目名称命名)。

学院汇总排序后,填报《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汇总表》并加盖学院公章,由学院于2020年3月19日将整理好的PDF申请书电子版及EXCEL 汇总表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kyydfqyc@nuc.edu.cn。联系人:程芳,电话:13835121290。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予受理。

(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1、申报范围: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

2、申报对象:人事关系在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科研教学第一线的全职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非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可放宽至40岁)的青年教师。

3、申报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4、申报材料:《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需附相关佐证材料)暂不需要盖章,不再报送纸质版材料,只需上报PDF电子版文件(以学院+姓名+项目名称命名)。

学院汇总排序后,填报《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汇总上一年度项目实施和结项情况报告,于2020年3月20日前将整理好的PDF申请书电子版及EXCEL 汇总表电子版、项目实施和结项情况报告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kicjck@nuc.edu.cn。联系人:李艳,电话:13834521380。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予受理。

(三)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

1、申报范围: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

2、申报对象:依托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设立的省级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3、申报限额:每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每年度限报2项,同一基地在研基地项目总数不超过4个。

4、申报条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详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管理办法》。

5、申报材料:《山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请书》PDF电子版、《山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汇总表》EXCEL电子版,于3月20日前将以上电子文件以学院为单位发至邮箱kicjck@nuc.edu.cn。联系人:李艳,电话:13834521380。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予受理。

(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

1、申报对象:在我省高校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一线工作的个人或集体。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

2、经费支持:项目采取省教育厅资助的形式,每项给予 10-50 万元经费资助。

3、申报材料要求:本次申报只报送电子版材料,且不用加盖学校公章,不再报送纸质材料。《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申请书》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和《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汇总表》的EXCEL文件,于2020年3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邮箱gfgyc@nuc.edu.cn,联系人:王新新,电话:13546716585。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予受理。

(五)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1、申报对象: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科研教学第一线的全职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年龄不超过 50 岁;“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0岁。

2、申报限项:根据文件限项要求,各学院凭借论文条件申报者,每学院限制申报1人,其他条件无限项。对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 5 篇。曾获得本计划的支持者,不允许再重复申报。

3、申报条件:

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另外,根据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 SCI 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2号)和科技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国科发监〔2020〕37 号)文件要求,原办法第八条“申请人的具体申报条件”做出 如下修改:

第1款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第(3)项修改为: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三类高质量论文(包括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 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取得重大原始创新或理论突破,得到国内外学术同行的广泛认可。

第2款青年学术带头人第(3)项均修改为: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 者发表三类高质量论文(包括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 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 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取得一定的原始创新或理论突破。

4、申报材料及要求

考虑到防疫期间,申请书(需附相关佐证材料)暂不需要盖章,不再报送纸质版材料,只需转换成PDF电子版文件(以学院+姓名+项目名称命名)。

学院统一汇总《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一览汇总表》EXCEL 文件,于202031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邮箱20010015@nuc.edu.cn,联系人:凡春芳,电话:13700546579。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不受理个人发送。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予受理。

三、重点支持范围及组织方式

1. 重点支持范围

(1)与省“111”“1331 工程”“136”工程协同联动的项目, 优先支持依托“1331 工程”、“111”和“136”工程平台、学(专) 科、团队申报的项目; (2)与三个调整优化方向一致,且符合学校发展定位的项目;

(3)对我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具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项目;

(4)与我省十四大标志性、引领性产业集群密切相关的项目;

(5)与我省其他重大战略、重点工程、重大举措密切相关的项目。

2. 组织方式:本年度所有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委托第三方(山西省高等院校科技发展中心)进行。

四、省教育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山西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马婷、崔林 电话:0351-7326657;13453144402,15513883172。

山西省教育厅:王晓伶、芦永明 电话:0351-3381538。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3月6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中北大学2020年校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及推荐2020年省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 2020 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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