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创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加快优秀中青年教师、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成长,按照职称评聘分离原则,我校在省内首开校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先河,对突出优秀人才实行先聘后评。按照年初出台的教师校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施办法,5月28日,我校2019年度教师校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会在瑾瑜国际会议中心召开。今年共有20位教师申报校任教授,50位教师申报校任副教授。经过个人汇报、专家提问、教师答辩、投票表决等环节,周进节等12位教师通过校任教授职务评审,肖有才等39位教师通过校任副教授职务评审。
根据我校校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施办法,校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分校任教授和校任副教授两个层次。校任教授、副教授在聘期内达到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条件参加职称评审时,在学科评议组推荐和学校高评委会评审时指标单列。聘期内未达到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条件或评审未通过者,聘期结束后,其校任专业技术职务自动解聘。其中,由讲师直聘为校任教授的聘期为3年、聘为校任副教授的聘期为2年;由副教授聘为校任教授职务的聘期为两年,最多只聘用一个聘期。
学校对申报校任教授的教师,要求具备一流标志性成果,如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前3名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一名;以本校为第一单位主持国家级科研、教研项目,发表ESI、SCI论文、本专业领域顶级刊物论文国家发明专利,入选三晋学者、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等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人才计划项目等。申报校任副教授也需要达到相应条件。
副校长曾建潮、潘晋孝、李东光、苏铁熊及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相关学科教授担任评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