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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已备案新媒体公示及限时补充登记通知

时间:2018年11月16日 17:15    作者:    点击率:[] 次


    根据《中北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北大学校园新媒体管理办法》(党宣【2018】3号文件)等文件精神。任何个人或组织未经学校授权或许可,不得使用校名、校徽、校名简称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开办新媒体平台;不得使用学校、学校部门、学校某组织及某项工作的名义,以及其他以任何借用学校名义的形式开办新媒体;不得借用学校名义发布新媒体稿件,侵害学校合法权益,或影响学校工作和师生生活。
    现将我校已登记备案的校园新媒体统计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包括:
    1、已经提交“中北大学校园新媒体审批登记表”或由部门统计上报进行登记备案的媒体名单,详见附件1。
    目前尚有部分校园新媒体未进行登记备案,请各部门对照名单进行核查,将本单位自办、本单位挂靠的社团开办、本单位学生团队自发开办的冠以“中北**”一类的新媒体平台核查登记上报。
    登记办法按《中北大学校园新媒体管理办法》的要求,由二级部门直管的新媒体,向党委宣传部提交“中北大学校园新媒体审批登记表”,二级部门下属科室及学生团队开办的新媒体,由部门自己组织登记备案,但需填写“中北大学各学院(部门)新媒体信息统计表”汇总上报党委宣传部。
    2、已经提交“中北大学校园新媒体认证申请表”的媒体名单,详见附件2。
    根据腾讯公司要求,每个法人单位,仅限开通50个认证的微信公众号,我校之前的名额已经全部被使用。为规范管理,保障学校重要媒体平台的资源需求,目前允许每个学院申请一个微信公众号认证。各学院可将经过院领导商议需要开通认证的微信公众号确定后,填写“中北大学校园新媒体认证申请表”(已经提交表格的不用重复提交),报党委宣传部全媒体中心申请。申请通过后,可持“中北大学校园新媒体认证申请表”到校办盖章办理相关手续。
    3、已经通过审批使用中北大学资质进行认证的媒体名单,详见附件3。
    4、已提交审批登记表但无挂靠单位的媒体名单,详见附件4。
    此类媒体平台需尽快寻找挂靠指导部门,接受规范管理;若媒体不能找到合适的挂靠部门,党委宣传部将统一协调划归相关部门指导或责令停止运行。
    5、目前已查知尚未提交新媒体审批登记表的媒体名单,详见附件5。
    请各部门组织核查,以上平台是否由本单位学生或教师主导或参与运营,如有,则需联系有关人员,核实有关情况,指导有关人员根据学校要求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对尚无挂靠部门和指导教师的媒体平台,我们将在登记后统筹安排,划归有关部门负责指导管理。
    若无有关部门管理或组织登记的,平台负责人可自行填写登记表,报党委宣传部全媒体中心。
    除上述媒体外,其他未经登记的相关媒体请尽快按要求登记。学校今后将定期组织排查工作,对于拒不登记接受规范管理的校园新媒体,学校将责令停运并追究平台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以上各项补充登记工作,需于11月23日前完成,报党委宣传部全媒体中心。有关资料电子稿发送至xcb1941@sina.com。纸质稿需加盖公章,报送党委宣传部文化建设科(全媒体中心)(德怀楼812室、813室)。
    联系人:王悦 
    电话:620048(校园小号)
    望各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尽快报备:
    1.学院(部门)有新媒体未登记备案的;
    2.学院(部门)有新增校园媒体的;
    3.学院(部门)登记备案新媒体信息有误或报送资料不全的;
    4.学院(部门)有师生借用学校名义运营新媒体平台,但无挂靠管理部门的。
    登记备案有相关表格:
    《中北大学校园新媒体审批登记表》(见附件6)
    《中北大学各学院(部门)新媒体信息统计表》(见附件7)
    《中北大学校园新媒体认证申请表》(见附件8)
     
    附件:

1、已提交审批登记表校园新媒体名单.xls

2、已提交中北大学校园新媒体认证申请表媒体名单.doc

3、已通过审批使用中北大学资质进行认证的媒体名单.doc

4、已提交审批登记表但无挂靠单位的媒体名单.xlsx

5、已查知尚未提交新媒体审批登记表的媒体名单.xlsx

6、中北大学校园新媒体审批登记表.docx

7、中北大学学院(部门)新媒体信息统计表.xlsx

8、中北大学校园新媒体认证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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