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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胡向明等60名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的通知

时间:2018年10月12日 18:00    作者:余本国    点击率:[] 次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务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北大学处级干部试用期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照校党委的安排,现对胡向明等60名中层干部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现将考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参加此次试用期满考核的中层干部共有60名,其中正处19名,副处41名。

二、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10月24日,各考核组自行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学院党委书记联系,确定考核时间、地点等考核事宜。

三、考核主要内容

1、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突出政治表现考核,了解干部坚持“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四个自信”、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如被考核对象为专职党务干部,要着重考核其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责任情况。

2、组织领导能力,主要包括坚持民主集中制情况、做决策、保落实等情况。

3、工作作风,主要包括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情况、贯彻落实《中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若干规定》情况;了解干部是否敢于担当,面对困难和矛盾能迎难而上、妥善解决。是否敢于作为、善于作为,积极推进学校改革发展。

4、工作实绩,主要包括“十三五”规划推进情况、学校重大决策部署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落实情况、解决师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

5、廉洁自律情况,主要包括遵守党的章程和党纪国法情况,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大纪律”情况。

6、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存在的主要不足。

四、考核程序

1、提交个人总结

被考核对象每人提交试用期个人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主要内容包括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及取得的成效、党风廉政和廉洁自律情况、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至少2点)。

2、个别谈话及民主测评

个别谈话,要全面深入地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廉洁自律、工作作风、问题和不足等情况。在谈话的同时,进行民主测评。谈话人数不低于20人,具体谈话范围如下:

(1)学院中层干部谈话范围:分管及联系校领导,学院科级及以上干部,正高级职称教师代表,学科管理部负责人,学院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2)党政群团部门和直附属单位中层干部谈话范围:分管校领导,本单位教职工,所在基层党委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3、实地调查

对被考核对象存在的突出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考核组要通过实地查看或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进行核查,必要时写出专题调查报告。

4、与被考核对象本人谈话

各考核组在谈话结束后,与本人见面谈话,深入了解本人特点,特别是谈话环节反映出的问题和不足。

5、各基层党组织及时向考核组提供被考核对象书面现实表现情况;考核组就被考核对象情况征求纪委意见。

6、考核组成员综合分析研究考核情况,汇总撰写考核报告。

五、考核工作组组成

1、第一组:曹凤才 刘光 曾强 王通

考核对象:胡向明、王建军、高春强、王晋雯、宋睿、张小明、秦宇、李俊华、刘玉巍共9人

2、第二组:王琳 魏翀 张栋 田海燕

考核对象:喻华兵、崔敏、曹杨、丑修建、宋胜涛、罗建国、李世中、廖海洪、祁贵生、胡志勇、王海宾、王晶禹、张少明、曹雄共14人

3、第三组:赵树森 李云 蔡国轩 王媛

考核对象:姚彦雄、何海栋、高宏图、秦品乐、杜瑞平、李众、刘忠宝、杜苇、任一峰共9人

4、第四组:段义权 崔亚 赵宏涛 张利平

考核对象:刘晓玲、李耀明、杨亚军、张怡、薛亚奎、郭云霞、刘斌、孙俊伟、胡托平、韩晋宁共10人

5、第五组:尹建平 宋旭东 李建国 段瑞斌

考核对象:孙旭东、李兴民、陈建富、张清、苗鸿宾、刘汉涛、张翼、赵正杰、郝晓东、张峻岭共10人

6、第六组:白振峰 丁爱玲 辛振东 苗亮

考核对象:赵公民、彭佑元、张克勇、雷丽蓉、芮燕萍、杜鹃、蔡文涛、吴其洲共8人

六、考核要求

1、考察组成员在个别谈话环节,要注重收集有关被考核干部的问题和不足,善于问细、唠深,更加有效的抓住细节,听出“弦外之音”。

2、考核组如发现被考核对象在试用期中出现重大失误、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出现重大全稳定事故,如实进行反应上报。

3、考核组综合个人工作总结、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等情况,形成书面考核意见(一式3份)。考核意见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一般可包括:基本情况、民主测评情况、整体评价(考核对象在德、能、勤、绩、学、廉方面的表现、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考察组意见或建议。

4、考核其他资料:试用期满考核表(一式3份);民主测评表和汇总表;谈话记录、谈话人员名单等。

七、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相关单位要主动配合此次考核工作,认真组织好个别谈话及民主测评等工作。

2、考核工作组成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客观真实反映问题,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请被考核对象于2018年10月15日17:00前将本人试用期个人工作总结交组织部(纸质和电子版)。请各考核组于10月25日17:00前将相关资料交党委组织部。

邮箱:zzb@nuc.edu.cn

联系电话:0351-3924137


                                                                                  党委组织部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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