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清理整治专项工作月的通知
全体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停放秩序,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保障校园道路通行顺畅,教育和引导师生按划定的停放标识和区域有序规范停放,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按照工作计划,安全保卫部将于10月15日-11月15日,组织保安人员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清理整治工作。
一、清理整治范围
校园内各教学楼周边,道路主干道两侧,宿舍楼下、楼道公共区域、地下停车场、消防通道、楼道出入口、绿化带、闲置空地等所有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区域。
集中清理整治的重点区域为:德怀楼东西两侧区域;11号主楼通道及东西两侧区域;校园各交通主干道沿线;18号教学楼两侧区域;其他违规停放、占用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的区域。
集中清理整治的清理对象:
1、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楼道、电梯间、盲道、绿化带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
2、长期停放无人认领、车体破损锈蚀、零部件缺失的无主废弃电动自行车;
清理整治期间,将对违规车辆、僵尸车辆集中拖拽至指定集中存放区域。
二、清理整治的实施方法
第一阶段:自查自清阶段(2026年10月15日-20日)
1、通过校园官网、校园广播等渠道发布清理整治通知,明确清理范围、时间要求、停放规范,告知师生自行清理违规停放车辆,将车辆移至指定合规停车区域;
2、保卫部将联合各学院,统一下发车主与无车主标识牌(可于10月16日起到安全保卫部208室领取),与长期闲置的“僵尸车”进行区分。并对全校各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情况进行排查,对违规停放、长期闲置的车辆逐一标注位置、拍照登记,建立隐患台账;
第二阶段:集中清理阶段(2026年10月20日-11月15日)
1、对自查自清阶段结束后仍滞留在禁停区域、违规位置的标注车辆,将按无主车辆统一拖移,集中停放至学校指定的临时存放场地;
2、对拖移至临时场地的车辆,将进行分类整理,逐一拍照、编号、登记车辆外观特征、存放位置,建立完整的拖移车辆台账并进行公示。
3、清理整治完成后,保卫部将进一步完善校园停车区域规划,增补停车标识、划线,明确禁停区域,落实日常巡查管控机制。
三、清理整治措施
1、各学院要做好本学院师生的宣传动员和通知提醒,确保每一位师生知晓清理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清理整治工作,保证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2、清理整治工作人员在清理整治全过程,要严格遵循规范流程,做到公开透明、文明清理,工作过程中要做好全流程登记和影像留存,建立完整的工作档案,避免引发纠纷。对师生提出的疑问和诉求,要耐心做好政策解释,积极回应合理诉求,争取广大师生的理解与支持。
3、在清理整治期间,因违规被拖移扣留的有主车辆,可凭借有效证明(学生凭借学生证,车辆购买证明),在被扣留15个工作日后到校东门领取。
安全保卫部
2026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