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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上半年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刘颖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6日浏览:

各单位

根据学校人事整体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上半年聘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引进博士。

2.2025年上半年聘期考核时未完成聘期任务且一年整改期满人员。

以上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

考核对象围绕履职情况及聘期任务(见附件4)完成情况等进行总结,填写《中北大学引进博士聘期考核表》(见附件2),提交至各学院汇总。

(二)职能部门审核

科学技术研究院对各学院《中北大学引进博士聘期考核表》中的科研成果部分进行审核,审核人签字、盖章。

(三)学院考核

1.学院自行组织考核工作,考核形式不限。

学院根据考核对象思政素质、师德师风、任务完成情况,结合履职情况及现实表现,在考核申请表上签署考核意见,提出考核建议结果(建议合格/建议基本合格/建议不合格),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各单位汇总考核结果,填写《中北大学引进博士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将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所有人员考核表于6月12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德怀楼511室)。

备注:中期考核时已完成聘期任务的人员经学院同意本次可以不再提交《中北大学引进博士聘期考核表》,但需在《中北大学引进博士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汇总个人基本信息并明确建议考核结果。

三、考核结果

引进博士聘期考核结果根据协议约定的任务完成情况,同时结合学院给出的建议考核结果确定。

1.完成协议约定的聘期任务且聘期内各方面表现良好,经学院考核建议合格的,进入下一聘期,视为相应岗位普通教师管理。

2.未完成协议约定的聘期任务但经学院考核确有发展潜力者,确定为基本合格,给予一年过渡期,由学院督促其整改。一年过渡期满后仍未完成全部任务的人员根据任务完成度予以转岗或解聘,未完成全部任务但学院仍然建议考核合格的由学院以书面报告形式说明具体理由,提交学校研究。

3.未完成协议约定的聘期任务且经学院考核建议不合格的,根据任务完成度予以转岗或解聘。

四、考核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引进博士考核工作,跟踪掌握本单位引进博士入职以来工作进展情况,督促进展较慢人员积极做好整改工作。各单位在继续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的同时,要不断加强引进人才的指导、培养和使用,进一步提升引进人才发展成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 静 贾科瑞

联系电话:3924993

邮箱:rsk@nuc.edu.cn

附件1:2026年上半年聘期考核人员名单

附件2:中北大学引进博士聘期考核表

附件3:中北大学引进博士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4:聘期考核任务

人力资源部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