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以高质量考核助推高质量发展,激励引导各级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积极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按照《中北大学年度综合考核办法》,组织开展2025年度综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年度综合考核聚焦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推动高质量发展部署要求,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学校党委工作安排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全面考核各单位加强党的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成效,以及领导班子运行和干部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中层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结合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安全稳定、依法治校、保密工作和清廉学校建设等情况进行。
二、考核程序及方法
年度综合考核按照自查总结、述职评议、测评评价、结果汇总的基本程序推进实施,注重便捷高效、力戒形式主义。
(一)自查总结
各单位撰写中层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中层领导干部、科级干部撰写个人述职报告。控制材料篇幅,工作总结限3000字以内,述职报告限2000字以内。
1.中层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校党委工作安排情况、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要体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讲清楚做了什么工作,取得哪些成效;讲清楚贯彻落实校党委安排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校内巡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讲清楚改革措施和努力方向。
2.干部个人述职报告。要对个人政治表现、存在问题等进行总结,并就个人政治素质做出自我评价,讲清楚做了什么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以及需要改进和加强的工作。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要总结自己抓班子带队伍、落实民主集中制、抓党建工作情况。
3.单位自评。各单位中层领导班子进行自评,并对所属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评价,形成评价意见,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提交相应部门。
4.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自查表。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年度目标工作任务书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研判是否完成,总结分析工作举措、取得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填写《2025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书完成情况表》。《2025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书完成情况表》将作为校党委提出评价意见的重要参考。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党政正职述职报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书完成情况表》,由党政联席会、部门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审定,其他干部述职报告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
审定后的工作总结、述职报告、中层干部填写的《中北大学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纸质稿于2026年1月29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干部科(德怀楼521室),电子版报送至:zzb@nuc.edu.cn。
审定后的管理部门、教辅单位《2025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书完成情况表》纸质稿于2026年1月25日前报送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督办考核科(德怀楼318室),电子版报送至:dbxbdbkhk@nuc.edu.cn
审定后的教学科研单位《2025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书完成情况表》纸质稿于2026年1月25日前报送发展改革部综合管理科(德怀楼714室)。
(二)述职评议
召开述职评议会,听取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述职。由校领导、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师生代表对各单位、各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进行集中评议。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考核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和被考核单位要相互配合、分工协作,认真扎实做好考核工作。有关考核工作的“等次评定”和“结果运用”严格参照《中北大学年度综合考核办法》执行。
中北大学年度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