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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博发布时间:2026年01月15日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保障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规范开放管理,压实安全责任,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清零隐患

各单位须切实履行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放假前组织开展“地毯式”安全自查工作,重点核查消防设施有效性、电气线路安全性、危化品管理规范性及特种设备运行状态。使用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实行闭环管理。对于无法“立行立改”的重大隐患,须落实专人巡防值守并及时上报,坚决杜绝风险失控。

二、强化精准防控,聚焦重点风险领域

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采购、储存、使用、回收、处置各环节,对管制类化学品实施重点监管。针对高温高压设备、精密仪器、危化品仓库及气瓶室等重点场所,制定专项风险防范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风险可控。

三、规范开放流程,强化假期使用管理

1.使用备案:假期使用实验室须于1月28日前通过“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中的“场所准入”进行实验室使用备案(填报流程见附件1)。经实验室负责人、二级单位管理员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使用。

2.封闭管理: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须落实“四防四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关门窗、关水、关电、关气),清理易燃易爆易变质物品,确认安全后加贴封条。

四、强化督查落实,筑牢安全防线

1.教育培训:假期使用的实验室放假前须完成实验项目风险评估,明确实验安全注意事项和突发事件应急流程,并对实验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并存档备案。

2.巡查巡检:各二级单位须通过“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中的“安全检查”模块完成假期开放实验室的巡查,充分利用“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对隐患实行登记、报告、整改的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隐患问题动态清零(安全检查使用流程见附件2)。如存在重大隐患,实验室应立即停止实验活动,整改完成或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后方能恢复实验。

假期进行搬迁或近期拟进行搬迁的实验室,要高度重视搬迁安全工作,制定搬迁工作方案,做好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仪器设备等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在搬迁过程中发生事故。

3.值班值守: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实验值班值守制度,不得出现无人值守情况,落实假期实验室值班人员,确保实验室在寒假期间能够随时应对突发情况。

4.应急处置:遇突发情况须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迅速控制事态,并依据《中北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党发〔2018〕40号)要求立即将相关情况上报本单位、安全保卫部、国有资产管理部,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学校将对各单位隐患排查、教育培训及假期值班值守、巡查、实验室使用或封闭等情况进行抽查。凡未备案擅自使用实验室的,一经查实将依规追责问责。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国有资产管理部实验室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闫霞 张仙敏 联系电话:13835129059

国有资产管理部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