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扩项申请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有关团队:
为更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进一步提升学校参与高水平装备科研与生产的能力,拓展学校在相关装备领域的资质覆盖范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科研与产业发展规划,现决定启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扩项申请准备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梳理并整合学校在装备相关领域的科研、技术、人才和条件资源,组织符合条件的校内单位(团队)积极准备,争取在现有资质基础上,增加新的装备承制专业领域或产品项目,为学校承接更多高水平装备科研生产任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奠定坚实基础。
二、适用范围
本次主要面向拟申请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的校内相关科研实体及以其为依托从事装备科研生产的团队。重点支持在以下方面有基础、有优势的单位(团队)提出扩项意向:
1.已承担相关装备预研、科研、试制任务,但尚未纳入承制范围的领域。
2.拥有自主核心技术、重大科技成果,具备转化为装备产品或保障服务潜力的方向。
3.与军工单位有长期稳定合作,且合作内容涉及装备关键分系统、核心部件或专用保障设备等。
四、申请扩项基本条件
1.主体明确:申请主体应为学校下属的二级单位或经学校批准的独立科研实体/团队,负责人清晰,能够独立或牵头组织相关活动。
2.技术基础扎实:在拟扩项领域拥有明确的技术方向、特色优势和较强的科研实力,具备相关科研项目经历、知识产权或成果积累。
3.条件保障有力:拥有或可依托学校共享的、满足拟扩项领域科研试制所需的关键仪器设备、实验场地和基础设施。
4.质量与保密意识强:熟悉装备科研生产质量管理要求,有条件的应已建立或计划建立相关质量保证措施。涉及军品的,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保密管理规定,相关人员和场所具备相应保密条件。
5.团队结构合理:拥有相对稳定的核心科研与技术队伍,人员结构能够支撑拟扩项领域的持续发展。
四、申请扩项专业条件
1.扩项科研:要有研制合同,达到能够召开状态鉴定审查会条件的阶段。
2.扩项生产:要有小批量试生产合同或者订购合同,要完成生产,检验、试验合格。
3.扩项技术服务:要有技术服务合同或者支援修理的合同,要有自己编的制度,形成体制,证明是技术服务而不是售后。
五、校内工作安排
1.意向征集与初步摸底(即日起至2026年1月9日):请有意向且认为符合基本条件的单位(团队),填写《校内装备承制资格扩项申请意向摸底表》(附件1)及《产品所在阶段调查表》(附件2),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至科研院(具体联系人及方式见下文)。
2. 校内辅导与材料准备(2026年3月2日至3月6日):科研院根据意向征集情况,组织专题辅导会或咨询,解读政策要求,指导相关单位(团队)开始准备系统性申请材料。
3. 校内初步评估(3月7日至3月11日):科研院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估,筛选出基础较好、可行性高的项目,进行重点培育和指导。
4. 正式申报推荐:通过校内评估的单位(团队),在科研院统一协调与支持下,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正式提交扩项申请材料。
五、 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单位(团队)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填报《校内装备承制资格扩项申请意向摸底表》及《产品所在阶段调查表》,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重点突出技术优势、已有基础和扩项必要性。该表将作为学校后续资源配置和支持的重要依据。
六、 联系方式
牵头部门:科学技术研究院
联 系 人:张爱英(资质与质量业务科)
联系电话:13994291020
电子邮箱:523168655@qq.com
办公地址:德怀楼四层综合事务办公室
请各相关单位积极宣传动员,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各单位(团队)参与,共同推动学校装备科研与资质建设再上新台阶。
附件1:校内装备承制资格扩项申请意向摸底表
附件2:产品所在阶段调查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12月25日
- 附件【附件2:产品所在阶段调查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校内装备承制资格扩项申请意向摸底表.docx】已下载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