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北大学“太行学者英才教授”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北大学“太行学者”聘任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学校决定启动“太行学者英才教授”选聘工作。“太行学者英才教授”面向校内外公开遴选优秀青年人才。请各单位做好推荐审核工作。
一、申报时间
2025年11月28日前。
二、申报条件
1、必备条件
(1)师德师风:申报人拥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年龄条件:截至2025年1月1日,申报人年龄理工类男性不超过35周岁、女性不超过37周岁,人文社科类不超过38周岁。
(3)项目条件: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
(4)成果条件:发表A1类论文2篇,或入选省部级人才计划。
(5)团队条件:拥有稳定的科研团队。(校内要求)
2、其他应备条件(须在满足以上必备条件的基础上,再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1)获省部级政府部门科学技术奖(不含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前3名,或二等奖1项前2名。
(2)主持B类项目2项及以上。
(3)发表A1类论文5篇及以上。
(4)主持B类项目1项,且发表A1类论文3篇及以上。
三、支持保障
1、年薪35万元(税前)/年+重大成果奖励绩效。
2、入选者如为中级或者副高级职称的,学校聘为校内正高级职称。
3、学校结合学科建设规划,积极搭建平台、争取配套科研经费,支持组建学术团队,优先推荐申报各类人才计划、科研项目等。
4、学院为入选者配备导师,制定详细的培养方案,明确培养目标和路径,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5、支持入选者每年单列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2名。
四、聘期及目标任务
“太行学者英才教授”聘期三年,聘期目标任务见申报书。
五、有关事项
1、必备和其他应备条件中要求的成果均为近五年所取得(2020年1月1日以后)。
2、所有涉及论文的条件,均要求本人为唯一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
3、用于满足必备与其他应备条件的成果应相互独立,不得重复计算。
4、项目类别参照关于印发《中北大学科研项目类别认定办法》的通知(校科〔2023〕12 号);论文类别参照关于印发《中北大学学术论文类别认定办法》的通知(校科〔2023〕11 号)。
5、2020年至2023年发表的论文,按其出版前一年的中科院期刊大类分区认定,2024年及以后发表的论文,以2025年公布的最新中科院大类分区为准。
6、校外申报人如入选,应办理全职入职手续,入职后聘为“太行学者英才教授”,并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六、材料报送
11月28日18:00前将《中北大学“太行学者英才教授”申报书》纸质版(一式7份)及支撑材料纸质版(1份)统一报送至德怀楼20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cb@nuc.edu.cn 。
附件:
1、《中北大学“太行学者英才教授”申报书》
2、《中北大学科研项目类别认定办法》
3、《中北大学学术论文类别认定办法》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5年11月13日
- 附件【附件1:中北大学“太行学者英才教授”计划申报书.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中北大学科研项目类别认定办法.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中北大学学术论文类别认定办法.pdf】已下载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