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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1年05月25日 09:41    作者:蔡国轩    点击率:[] 次

各相关学院:

现2022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已发布,具体要求请登录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http://scjgj.shanxi.gov.cn/content/tz/60a38b1139a1e01c8697827f.htm查阅。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一)列入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符合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六新”发展的专利转化项目。

(二)重点聚焦半导体、炭基新材料、特种金属材料、大数据、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煤矿智能采掘、轨道交通、通用航空、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煤成气、现代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机旱作农业等十四个产业和领域以及药茶产业,推动相关专利成果转化项目落地。

二、申报方式:

申报纸质材料见申报指南,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七份签字后连同PPT电子版及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本报送至科研院。

要求:(申报材料统一采用白色封皮胶装;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本(非扫描件)及PPT(要求图文并茂,统一用WPS软件制作,带项目解说的音频,时间5分钟以内),以光盘形式随纸质材料正本一并装档案袋提交,文件名为山西省教育厅+专利号+中北大学,其它纸质材料副本不需装袋)。

三、时间安排:

我校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报送地点科学技术研究院206室。请各学院注意申报时间节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项目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整理报送,过时不再接收。

四、特别提示

1.2022年度支持项目须有在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取得的(含受让、许可),且在项目实施阶段的有效专利,外观专利项目不予支持

2.项目应在我省企业落地转化,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合作单位不超过2家。

3.项目负责人须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充足工作时间用于项目实施。项目负责人同期内不得担任其他项目负责人。有承担省专利推广实施计划项目须结题或通过验收;申请专利未由地方专利推广实施资金资助。

4.原则上为申报单位在职(聘用)人员或专利权人,是该项目的实际主持研究人员;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包括相关专业相当于中级以上的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5.2021年4月1日以后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原件;2021年3月1日后出具的有效《检索查新报告》原件。注意:《专利登记簿副本》《检索查新报告》在正本内须原件

6.申报材料中所需证照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7.申请资助的专利技术应是生产或产品中的关键技术,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无专利权属纠纷。

8.在撰写申报书时请项目申报人认真阅读申报指南和与该类项目相关的规定、管理办法等文件,严格按照指南要求,认真填写相关内容。

9.各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须满足山西省级专利推广实施资助专项2022年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10.经费填写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间接费用包括管理费和绩效两部分,间接经费按申请经费的10%计算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赵峰 电话:7680118

中北大学 联系人:程芳 电话:3922297

邮箱:kyydfqyc@nuc.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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