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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年04月12日 09:26    作者:张建锋    点击率:[] 次

各院(校区)、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2021年4月15日是我国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切实增强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好校园的安全稳定,根据中共山西省委教育工委、山西省国防科工局关于2021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深入开展全民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紧密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疫情防控常态化实际,在全校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国家安全意识,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

二、活动时间

2021年4月13---20日

三、主要活动内容

1、安全保卫处制定全校整体活动方案、做好资料发放、宣传展板制作、总结上报等工作。

2、结合防控疫情工作,围绕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利用党日活动、主题班会的时机,通过网络平台、安全平台等方式组织开展国家安全知识学习,宣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各单位)

3、开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4、以《保密法》作为宣传教育重点,做好失泄密教育工作。(保密处)

5、开展大学生国家安全知识宣讲、学习等活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各学院)

6、开展大中小学生国家安全读书活动及征文比赛活动。(校团委、各学院、附属学校)

7、开展中小学生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附属学校)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落实责任分工。

2、注重教育实效。各单位要充分调动所属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统一组织活动与自主开展活动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扩大教育覆盖面和受益面,切实使广大师生维护国家安全意识入脑入心。

3、做好工作总结。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于4月20日12时前将图文并茂的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情况报安全保卫部(处)教育科。

联系人:向老师 联系电话:3922051

邮箱:960632890@qq.com

中北大学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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