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校区)、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战略部署,落实国家《网络安全法》,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网络安全宣传周暨网络环境专项治理行动相关活动的通知》(晋教政函〔2020〕18号)进一步增强我校师生的网络安全意识,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提高网络安全防护技能,现决定结合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9月14日至9月20日。
二、活动主题
2020年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时间为9月14日至20日,围绕“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为主题开展,其中9月15日为校园日。
网络安全关系到学校的发展和稳定,关系到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同时也离不开广大师生的支持和参与。通过本次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普及网络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师生网络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提升网络安全问题甄别能力,共同营造网络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重点内容
1.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校园日系列活动。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我校实际,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和各学院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和相关活动,充分利用各类校内媒体和宣传平台,广泛宣传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专家关于网络安全的解读、专访,循环播放网络安全公益广告,转发“2020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线上平台”相关内容;积极组织学生踊跃参加教育部举办的“高校师生同上一堂网络安全课”“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和“校园硬核正能量网络安全共担当”等安全教育校园日系列活动,同时以此为契机,组织开展网络安全知识进课堂、主题班会和微视频展演等形式活泼、内容丰富、实效性强的校园日活动。
2.开展预防网络沉迷等专题教育活动。强化网络安全教育宣传引导,通过课堂教学、专题教育、班团会等形式,集中开展学生网络素养和网络自我保护教育,培养上网技能、安全防护、信息甄别等网络素养能力,有效提高师生网络安全意识。
四、措施要求
1.突出重点内容。各部门(学院)要高度重视,以此次宣传周校园日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深入宣传《网络安全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要求和规定,提升师生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和防护水平。
2.强化组织领导。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有关活动纳入到安全教育的统一安排,把网络安全宣传周作为宣传网络安全教育的有利契机,积极推动网络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到形势政策教育和课外实践活动,确保教育实效。
3.加强协同配合。以网络安全宣传周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网络安全教育长效工作机制,完善网络安全教育工作体系,切实增强教育实效。
各相关部门、学院要按照本活动方案认真贯彻落实,活动周期间认真收集活动相关素材,并于9月18日(星期五)12时前将活动中好的做法、成效、先进事迹和典型等情况,以及活动照片等资料以电子版形式报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联系人:胡静娴
联系电话:3920520
电子邮箱:wlaq@nuc.edu.cn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