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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山西省政务信息化专家人才库成员和筹建山西省政务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的紧急通知

时间:2020年03月12日 21:16    作者:梁红    点击率:[] 次

各院(校区)、部、处及直属单位:

接上级部门紧急通知,为进一步健全信息化专家人才队伍,提升我省政务信息化工作的科学决策水平,切实发挥专家在全省政务信息化顶层设计、规划编制、政策研究、制度建设中的咨询作用,为全省政务信息化建设提供支撑,我省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决定面向全社会,组织山西省政务信息化专家人才库成员申报和山西省政务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筹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和义务

山西省政务信息化专家人才库是筹建我省政务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基础,是我省信息化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主要职责是承担我省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化相关课题研究、咨询评估、审查评审任务;为各级各部门在政策研究、标准制定、方案编制、项目评估、工程验收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为全省信息化建设提供专家支撑。

山西省政务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是我省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决策咨询机构,主要职责是对我省政务信息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实施方案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参与指导我省政务信息化建设总体工作方案、重点项目、重大任务的解决方案以及相关工作机制的编制工作;承担我省政务信息化建设工程和项目的技术规划、立项、论证、评审和技术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和开展对我省政务信息化发展和应用等重大课题的跟踪和超前性研究,组织专题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活动。

二、申报范围及领域

申报范围:校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申报领域:政务信息化发展规划、政务信息化领域政策法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网络传输、5G、网络与信息安全、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信息化、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化项目审计、政务信息化发展规划、项目建设管理等。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合格、信仰坚定,在信息化领域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能严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主管单位安排的工作。

长期从事相关领域教学、科研和实践工作,参与过省级以上相关领域科研项目研究,最近5年累计在省级以上报刊和杂志上发表相关领域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科研(教学)人员,在特定领域具有较大成果的在职科研(教学)人员可不受职称限制。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及材料

申报工作按照个人自愿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个人填写《山西省信息化专家人才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报所在单位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已退休人员,由原所在单位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递交推荐表时应附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高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如有个人所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证书或本人认为可证明自身科研技术水平的有关资料也可附复印件1份,所有提供材料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二)汇总报审

各单位将本部门申报材料汇总报送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查验申报材料原件,并出具推荐意见后统一报送山西省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审查核定

山西省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情况,统一组织审查核实,必要时组织现场答辩和考试,审核通过后,录入山西省政务信息化专家人才库,并发布公告,公示人才库名单。并根据评选情况,从人才库中选拔部分优秀专家进入山西省政务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颁发《山西省政务信息化专家聘书》。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省政务信息化专家人才库和省政务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建设,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

(二)申报人员所填申报表有关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各推荐单位要严格审核。如在复核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编造伪造等行为,将取消申报人员资格,同时在全省范围对推荐单位进行通报。

(三)请各单位将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二寸免冠照片、相关证明材料和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于3月15日(周日下午6:00)前报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四)由于时间紧,请符合条件的老师按时申报,过期上级部门不再受理材料。

联 系 人:杨亚军

联系电话:13834600091

邮 箱:yyj@nuc.edu.cn

附件1:山西省政务信息化专家人才库专家推荐表.docx

附件2:山西省政务信息化专家人才库专家汇总表.docx

中北大学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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